注册

为售房男子开具卖房证明 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来源:广西新闻网

原标题:男子欲售房 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公司回应称按规定收费,合情合理律师认为该费用不合规定广西新闻网-

原标题:男子欲售房 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开一张卖房证明竟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公司回应称按规定收费,合情合理律师认为该费用不合规定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黄远来

“卖房时到原公司开具证明费,竟然被收取1万元业务费,不给钱则不给开。”近日,网友“wrj1952”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反映称,去年他欲出售名下位于鹿寨县鹿寨镇力生尚城小区的一套集资房,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时,被要求到原所在公司开具相关证明,不过公司却收了他1万元的“业务费”,这让他觉得十分不合理。

1 开具房产证明被收取万元“业务费”

4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网友韦先生。韦介绍,他是鹿寨县力生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力生公司)的退休职工,2002年他购买了位于力生尚城小区内的单位全额集资房,并获得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2016年3月韦欲将此处房产出售,到鹿寨县房管所办理业务时,被要求提供单位同意该房产上市销售的证明。于是韦找到力生公司改制后的公司法人代表丁先生开具了相关证明。不过,在此次交易中,由于买方原因,房产并未成交。

2016年5月,又有另外一名买家欲购买韦的房产。在办理手续时,被房管部门要求重新开具相关证明。不过这次韦再去找丁开证明时,竟被要求交一万元的“业务费”,不交钱则不给开。

韦说,开个证明竟然要收一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由于韦已经和买家签订售房合同,如果不能顺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韦要支付给买家2万元违约金。万般无奈下,韦最后只能向丁支付了万元的“业务费”。

韦称,当年力生公司与集资建房职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根本没有涉及到收费问题,只是规定满五年才能出售房产,出售时必须在公司内部书面公示,公司内部员工优先购买,若公司内部无人购买,方可对外出售。

韦称,在他之前,原公司还有4名员工也出售了房产,但是都并未被收取1分钱的费用。这笔强加给他的一万元“业务费”,他认为十分不合理。

2  公司:按照公司规定收取“业务费”

就韦先生反映的情况,4月25日,记者来到力生尚城小区售楼部找到了丁先生。丁介绍说,这笔“业务费”是根据公司的规定收取的,并未违规。

丁介绍说,力生公司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后政府部门划拨土地给公司建集资房,作为给职工的福利,公司为此付出了很多资金和成本。“当时建房时,职工是以很低的价格购买到的集资房,如今高价出售,获得了很多利益。根据当时签订的协议,以及公司的规定,适当收取相应的费用合情合理。”

为何之前的职工卖房开证明不收费,以及韦第一次开证明也不收费?丁解释称,之前他并不了解其中的规定,自从韦来办证后,丁向原来的老领导询问相关事宜,经领导提醒,他才醒悟到应该根据协议和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而至于开具证明费用为何这么高,丁解释说,因为没有办法核算成本,所以也不知道到底该如何收取这笔费用,经与老领导商量后将这笔费用定在一万元,而且今后原职工售卖集资房都要缴纳这笔“业务费”。

3   律师:开证明收取“业务费”不合规

就韦先生的问题,4月25日,记者分别联系鹿寨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鹿寨县物价局。据这两个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韦先生的问题牵扯到公司与员工的经济纠纷,按照相关规定,并不属于政府部门管辖范围,建议韦走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向韦收取的一万元“业务费”到底合不合规?记者联系了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李认为,若在没有具体协议的情况下,韦先生的房产“两证”齐全,证明韦取得了房屋所有产权,职工售卖房产让公司开具证明只是办理手续问题,公司无权收费。

李说,虽然集资房是公司给职工的福利,但是公司以职工出售房产获得利益为由,收取一万元的“业务费”,理由不能成立,也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民法通则》侵犯了职工的所有权。

就韦情况,李建议韦要求公司退还一万元的“业务费”,若不退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责任编辑:王志成]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