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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涨价撵人 中介收费贵?住建部要放大招监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房东涨价撵人、中介收费贵? 住建部要放大招监管中新网北京5月20日电(种卿) 住建部19日晚间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房东不得擅自抬价 鼓励租金按月支付

目前,租赁市场的租金支付方式有多种选择,包括押一付三、押一付六、押一付十二等,一般是房东和租户协商确定。

对于最敏感的租金支付,意见稿不仅提出鼓励按月支付,还明确房东不得擅自抬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最近这次换房,就是因为房东要一次新涨700元的月租金。本来每月3300元租得好好的,房子很破,还理直气壮涨价,非要涨到4000元”,实在无法接受房东的狮子大开口,北京租房族崔玉一气之下换了房子,不等合同到期,崔玉就早早搬离了原来租住的地方。

图为北京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中新网 邱宇 摄

鼓励出租人提供更长租期 租期不低于三年

促进租金支付方式更为灵活的同时,意见稿还鼓励租赁企业和出租人提供更长的租期。

意见稿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当事人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官方力推楼市购租并举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地开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房用于租赁,为出租人提供更稳定的租期和更完善的服务。

4月14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企业和个人租用开发商的自持商品房提供了保障,带装修、租期长、租金可商定,不得不让人动心。

资料图:售楼人员向顾客介绍楼盘。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责任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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