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西安商品住房调价前必须向物价部门申报
2017年09月23日 07:36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9月25日起商品住房调价前须向物价部门申报本报讯(记者 梁璠) 记者22日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9月25日起, 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
原标题:9月25日起商品住房调价前须向物价部门申报
本报讯(记者 梁璠) 记者22日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9月25日起, 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商品住房价格继续执行“一价清”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住房价格时,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开发建设过程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共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一次性计入商品住房价格,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在销售现场做好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一套一标”公示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责任编辑:满政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