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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普法模范候选人-方燕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方燕律师,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毕业于知名学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199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20余年来,她立足陕西,不断扩大金诚同达在西北地

方燕律师,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毕业于知名学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199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执业20余年来,她立足陕西,不断扩大金诚同达在西北地区、全国乃至海外的业务领域及影响力,为陕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由于成绩显著,她成为了陕西省唯一被推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的优秀女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自1980年成立以来的首位女性副会长,同时也先后被评为了“陕西省省级优秀律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和“陕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方燕律师不仅在自身业务能力上表现优秀,更身体力行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带领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参与并组织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践行普法宣传使命。具体表现在:

1.自2013年起,方燕律师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担任主讲人,至今已参与录制播出了多期节目,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表扬,中央电视台更是专门通过表扬信对方燕律师的行为进行了充分肯定,在《法律讲堂》这块公益普法平台上为普法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期播出节目:主题:《生父上门抢儿子》

播出时间:2017年7月5日

主题:《前女友为我生孩子》

播出时间:2017年7月6日

2. 2013年6月,方燕律师所负责的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省直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荣誉称号。 2012年7月,由方燕律师牵头,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部。一直以来,工作部积极参加司法厅、律协派发的法律援助任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积极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

3. 2013年,为加快解决陕西省律师事业发展不平衡、县域律师资源不足等突出问题,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协组织全省进行了“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方燕律师积极组织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参加结对帮扶工作,由于表现突出,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被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省律师协会共同授予全省律师行业“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积极到铜川进行“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 2012年,在陕西省司法厅组织的落实省委“三问三解”,开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环境“五百工程”活动中,方燕律师随工作组赴铜川进行调研,期间,方燕律师不仅捐助失学孤儿,展示了新时期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道德情操。更为宜君县尧村中小学全体师生作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法制报告,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5. 作为一名从人大走出来的法律人,方燕律师多次重返母校人大,为法学院的学子作相关报告:2009年12月,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子做了“赢在职场的起跑线上”的报告;2015年10月,为2015人大商学院“新三板挂牌融资”实战课程班授课;2017年6月,为人大商学院做《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与法律责任》的专业讲座。

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方燕律师一直以来通过自身努力,多种方式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践行普法宣传使命,为国家法制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做到了一名法律从业人员的义务。

(供稿单位: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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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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