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延川法院:缓刑考验期内又醉驾男子数罪并罚领实刑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曾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6个月。男子却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再次醉酒驾驶,最终被绳之以法。12月14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撤销被告人张某前罪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

曾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6个月。男子却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再次醉酒驾驶,最终被绳之以法。12月14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撤销被告人张某前罪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1月21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在由延川县郭家塔驶往延川县城方向途中与一辆小型越野车发生刮蹭后继续行驶,行至延川县城时又与停靠在路边的两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8.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研究认定,被告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曾于2017年9月19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延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于2017年9月19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延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某无证驾驶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依法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稿件来源:延川县人民法院供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满政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