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菊英同志先进事迹
2017年12月21日 15:33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龚菊英,女,汉族,生于1972年10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南郑县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庭长、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以来,龚菊英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牢
龚菊英,女,汉族,生于1972年10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南郑县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庭长、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员额法官。
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以来,龚菊英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官的现代司法理念。工作中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更新,培养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同志所办结案件中调解率高,上诉案件少,无发回重审案件。该同志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个人、优秀法官、曾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被南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选为“最佳”执法办案能手。
一、勤奋学习、脚踏实地、铸就过硬的工作作风
龚菊英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在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在提高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上下功夫、见实效,心系群众,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该同志先后在院办公室工作、在黄官法庭、家事审判庭担任负责人。期间,黄官法庭及干警多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并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一般的成绩。
二、积极进取、无私奉献,具备优良的职业品行
该同志从1995年进入南郑法院工作,除在院办公室工作三年多外,多年从事审判工作,始终勤奋进取,不论在哪个岗位,也不管任何时候,总是力求做到恪尽职守、精益求精,从不提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以认真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将自己融入到新岗位当中。2012年3月,该同志从民二庭副庭长调院办公室工作,她勤勉工作,无私奉献,落实岗位责任,自觉履行办文、办会、服务工作,做好宣传调研工作,多次被省院评为宣传、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作为一名在南郑工作的外省人,该同志历年来只休过两次探亲假,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审判工作当中,无暇照顾年迈的父母。2015年8月,龚菊英同志服从院党组的安排,下基层到黄官法庭负责该庭的工作,2017年7月,因家事审判工作改革,院里设立家事审判庭,因工作需要院党组安排该同志担任负责人,不论在哪个岗位,“做得好一点,做得再好一点”是该同志一直的追求。在黄官法庭工作期间,该同志克服法庭人少的困难,力争多办案、办好案,自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带头办案230件,年均结案超过百件,全庭结案率达到98%以上,结案数和结案率在全院均名列前茅,很好地发挥了法庭定纷止争职能,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的作用,继续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目标。在该同志调家事审判庭工作以后该同志带领其他两名员额法官及其团队,切实转变理念,积极贯彻家事审判工作原则,积极建章立制工作中注重家庭成员情感修复,全庭工作逐渐走上了正轨。家事审判庭于2017年7月1日正式运行至10月底,全庭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28件,结案92件,调撤77件,调撤率83.7%,实现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目标。正是在她的带领下,全庭法官干警坚定信念、鼓足干劲,在重重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以“为民司法”的高度使命感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
三、谦虚谨慎、创新工作、争做忠诚履职的模范
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龚菊英同志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每天早来晚走,率先垂范,工作事事抢着干;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主动热情待人,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在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和审判的重要标准,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规律、方法和技巧,积极适用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探索和创新了“法院主导、社会参与”的诉调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以法庭为中心、以乡镇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诉前调解工作室”为基础,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为依托的调解组织体系。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发挥了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减轻了法庭工作压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龚菊英同志要求自己和干警们坚持落实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坚持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积极为当事人报批受理费减缓免,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应该胜诉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做到立案便民。坚持就地巡回审判、“审判五进”和“法律六进”,全年开展巡回审理案件20余件次,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矛盾、减少执行压力,既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17年2月,龚菊英同志审理了两位老人与其子女的赡养纠纷,考虑到其中一名老人年迈且神智不清,该同志放弃休息时间到当地村委会开庭和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悉心调解,作为被告的子女纷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起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得到了当地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该同志所在的黄官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并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庭里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每一位干警要用耐心、热心、公心接待每一位来庭信访的群众,对于涉及诉讼来访的要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于诉讼外来访的也要热情接待,释明纠纷解决的法定机制。该庭既在日常审判活动中开展“审判五进”,又积极配辖区综治部门对“政法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逐月进行分析研判,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敢于担当、率先垂范、树立廉洁奉公的榜样
作为一名庭室负责人,龚菊英同志一贯坚持在工作上始终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不怕艰苦,敢于担当,率先垂范,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工作,毫无怨言。在工作中,她多次拒说情,拒请吃,拒收财物。工作中对当事人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勤政廉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办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在她的带领下,庭内干警都做到了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公正高效,廉洁自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龚菊英同志日复一日风雨无阻,坚守岗位,忠诚履行一名时代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无私本色,不忘初心,激情干事,干净做人,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行动的指南,争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稿件来源:南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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