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法院:办丧事放鞭炮炸伤人诉请商家赔偿获支持
2017年12月26日 18:07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购买鞭炮办丧事,燃放过程中却不幸炸伤亲戚,这损失该由谁承担?12月25日,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原本互不相让的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01
购买鞭炮办丧事,燃放过程中却不幸炸伤亲戚,这损失该由谁承担?12月25日,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次倾心调解下,原本互不相让的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7年2月8日,李明亮在延川县某烟花爆竹零售联系点购买了礼炮、花炮、鞭炮等准备在为母亲举行葬礼时燃放。2月9日,为母亲办葬礼时李明亮根据当地习俗让亲戚李军帮忙燃放礼炮,意外导致前来参加葬礼的李娜受伤,后经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外伤性鼓膜穿孔、右侧爆震性耳聋、左侧神经性耳聋。据了解,该烟花爆竹零售联系点所销售的鞭炮是其从蒲城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购得。事后,李娜将李明亮和李军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经清涧县人民法院调解,由李明亮当场一次性赔偿李娜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李军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李明亮又将延川县某烟花爆竹零售联系点和蒲城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延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听取意见,力图调解此案。在调解过程中,原告李明亮与被告延川县某烟花爆竹零售联系点负责人王超就爆竹燃放是否达到安全距离产生分歧。根据李明亮提供的现场录像和王超提供的照片及录音,承办法官带领团队亲自来到事发现场进行测量。经现场勘查得知,伤者李娜距爆竹燃放距离仅为17米。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又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延川县某烟花爆竹零售联系点并不能证明案件涉及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故不对蒲城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告诉王超:“李明亮在你那里购买到了过期的烟花爆竹,有销售清单为证,虽然你已经尽到了安全告知义务但仍应承担责任。”见双方沉默不语,承办法官又紧接着对李明亮说到:“伤者距烟花爆竹燃放的距离远远少于安全距离,所以你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经过法官耐性的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以清涧县人民法院确定的16万元赔偿额为基础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超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明亮经济损失10.4万元(在2017年12月9日前付2万元,2017年12月31日前再付5万元,剩余3.4万元在2018年1月31日前付清)。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稿件来源:延川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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