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秦岭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设探采矿权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原标题:秦岭限制开发区将不再新设探采矿权本报讯(记者 乔佳妮)1月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我省将从严控制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

原标题:秦岭限制开发区将不再新设探采矿权

本报讯(记者 乔佳妮)1月2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我省将从严控制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今后,秦岭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现有的矿业权也将有序退出。

据了解,为了加大对秦岭的保护力度,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联合发布了《加强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我省将从严控制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产资源现有勘查开采活动,按照“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区内现有矿业权有序退出。秦岭限制开发区内现有探矿权一律停止勘查活动,不再办理延续手续。现有采矿权平面范围与各类保护区内(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水产种质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存在重叠关系的,停止开采活动,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同时,《通知》还对秦岭限制开发区内的地下开采矿山行为进行了约束。对矿体在1500米以下,坑口在1500米以上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现有坑口位置和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并调整到海拔1500米以下,调整期限不超过三年。调整期限内,对有效期满、符合条件的采矿权可予以延续;三年期满,仍未调整到位的,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对地下开采矿山的矿体在1500米以上的,按照“谁开发,谁治理”和“引入第三方治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在此期间,采矿权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责任编辑:李宇航]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