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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 刑事追诉伏法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近期,高陵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通过刑事追诉,使“老赖”伏法,火速执行了判决。2012年10月,菅某在自建房屋时,因楼板断裂,致使其雇佣的张某摔伤。2013年3月

近期,高陵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通过刑事追诉,使“老赖”伏法,火速执行了判决。

2012年10月,菅某在自建房屋时,因楼板断裂,致使其雇佣的张某摔伤。2013年3月,张某将菅某起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菅某赔付张某66954.9元,判决生效后,菅某以自己没钱且正在起诉楼板经销商而未执行法院判决。2015年8月菅某在与楼板经销商的民事诉讼中胜诉,获得赔偿款8万元,其将该款用于家庭消费,而对受伤的张某不予履行赔偿款。经法院督促,菅某有能力执行而仍拒不执行判决。 2016年9月,高陵区人民法院建议公安机关追究菅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菅某网上追逃。2017年9月3日菅某被抓到案,次日,菅某家属火速联系张某履行了赔偿款。

受案后,案件承办人对菅某进行了法制教育,菅某对自己的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后悔不已,认罪伏法,表示以后要做诚信守法的人。经审查,承办人认为菅某符合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依法对其从宽从快处罚,建议法院对其宣告缓刑。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的基本要求,然而,现实生活中就有这么一批债务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老赖自以为通过“赖”能逃避民事法律的制裁,却没想到刑事追诉还是难逃法网。

稿件来源:高陵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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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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