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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法院调解获赔偿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索赔却遭到拒绝。日前,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2017年7月,王军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于延川县大禹街道办某村公路处时,左转弯掉头,与李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索赔却遭到拒绝。日前,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7年7月,王军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于延川县大禹街道办某村公路处时,左转弯掉头,与李强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强强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王军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中国大地保险有限公司延川县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李强强住院治疗41天,除去王军垫付的7.09万元,大地保险公司垫付的6.7万元,仍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未得到赔偿。在向王军和大地保险公司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李强强一纸状将其诉至了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大地保险公司已经足额赔偿,原告李强强表示放弃对保险公司的诉求,但要求被告王军再赔偿其16万元。被告王军则认为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李强强承担次要责任,李强强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他只同意再赔偿7万元。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说道:“交通肇事本就是意外,谁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此次交通肇事的发生,你们原被告双方都存在过错,希望你们双方能拿出诚意,各退一步,让这件事圆满解决。听完承办法官的话,原告李强强提出最低要求被告承担10.6万元。被告李强强提出赔偿9万元,在两个月内付清,并表示如果两个月内没有付清的话就按原告提出的10.6万元赔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军于2018年1月15日向李强强交付了赔偿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稿件来源:延川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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