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延川法院:好友相约喝酒驾车回家肇事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80后男子和好友相约喝酒,返回途中驾驶小轿车,不料发生肇事,当行驶至一处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自己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8年1月16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依

80后男子和好友相约喝酒,返回途中驾驶小轿车,不料发生肇事,当行驶至一处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自己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8年1月16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被告人袁某某与好友喝酒后,在驾驶小轿车返回家中时,与相对方张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经鉴定,袁某某乙醇浓度为215.05mg/100ml。经认定,袁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另查明,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袁某某与张某某就民事部分已调解处理。据查,被告人袁某某先后因盗窃罪被延川县人民法院两次判刑。

经延川法院审理认为,袁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袁某某具有盗窃的违法前科,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且民事部分已赔偿,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稿件来源:延川县人民法院供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满政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