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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宝马却拖欠21万劳务费的老赖被拘15日 莲湖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将李某国拘留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2月6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杨兴龙法官组织法警前往城市新苑小区将正在家里刚起床的被执行人李某国拘留15日;在其家中发现一把车钥匙,询问后,此车是他的宝马小车。为什么要拘留他呢?

莲湖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将李某国拘留

2月6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杨兴龙法官组织法警前往城市新苑小区将正在家里刚起床的被执行人李某国拘留15日;在其家中发现一把车钥匙,询问后,此车是他的宝马小车。为什么要拘留他呢?

原来是这样一回事:2012年8月,52岁的李某国承包了米脂县金泰化工厂罐廊工程,并将工程中钢结构的劳动安装分包给了河南省舞阳县小伙池占红,双方约定劳务费用70万元。池占红带领30多人自2012年9月到2013年5月完成了钢结构的安装,支付了41万元。 2016年4月前支付4万元,下欠21万元。后来被告李某国不见面也不接电话,同年7月原告池占红向莲湖法院起诉。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时,被告李某国也不到庭而法庭缺席审判。同年12月,莲湖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由被告李某国支付原告池占红劳务费21万元。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国仍没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

莲湖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将李某国拘留

2017年1月16日,申请人池占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莲湖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国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该李某国无动于衷,却在逃避法律。在这期间,李某国因债务抵账获得一辆宝马车(将车过户在其妻子名下)飞奔在法律边沿。同年12月13日,莲湖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国纳入失信名单。

2018年2月6日,莲湖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国司法拘留15日。

稿件来源:莲湖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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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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