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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来源:新京报网

原标题:南京“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煜)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今日(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通报称,涉

原标题:南京“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煜)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今日(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通报称,涉事飙车男子一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26日下午,一则网络视频引发关注,视频的拍摄者骑在摩托车上,在一段道路上行驶,面前的时速表显示,车辆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3月6日,南京警方在江苏沭阳,将视频拍摄者史某某控制。据其交代,史某某今年24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车辆为走私车。案发后,史某某被南京警方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审认定,史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的宝马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机场高速一共行驶14.3 公里,平均时速为184.5 公里,其中部分路段最高时速达到了294.55 公里。期间,还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曲线穿行超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变道十余次以上。

法院据此认定,史某某危险驾驶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拘役4 个月,并处罚金5000 元。

[责任编辑: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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