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2018年05月07日 08:11
来源:新京报网
原标题:南京“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煜)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今日(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通报称,涉
原标题:南京“时速超290公里飙车”男子 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煜)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今日(6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通报称,涉事飙车男子一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26日下午,一则网络视频引发关注,视频的拍摄者骑在摩托车上,在一段道路上行驶,面前的时速表显示,车辆最高时速超过290公里,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3月6日,南京警方在江苏沭阳,将视频拍摄者史某某控制。据其交代,史某某今年24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车辆为走私车。案发后,史某某被南京警方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审认定,史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的宝马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机场高速一共行驶14.3 公里,平均时速为184.5 公里,其中部分路段最高时速达到了294.55 公里。期间,还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曲线穿行超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交通法规变道十余次以上。
[责任编辑:苏茂]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