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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近年来,陕西着眼破解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2018年5月8日举行的陕西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基础教育一处处长王彬武

陕西省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

近年来,陕西着眼破解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2018年5月8日举行的陕西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王彬武、陕西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靳华锋、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罗侃淳现场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瑞、榆林市教育局副局长樊小兵、汉中市教育局局长杨守奎作为教育一线代表也来到现场进行相关政策解读与分享,同时会上特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区域教育发展研究院教授、院长兼首席专家王越群参与点评。 

2018年2月,陕西省正式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等六个方面,分26条提出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要求。

“我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目标可以概括为实现‘四统一,一个全覆盖’,‘四个统一’就是到2020年,实现一个县域内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通过这个措施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王海波副厅长说到,据介绍,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中提出“县域内”,就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城市和乡村的义务教育学校能够实现“四个统一”,得到优质均衡发展。

西安民办小升初坚持“五个统一” 保证招生公平公正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们对民办学校‘小升初’加强管理,要求民办学校招生也必须纳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由当地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它的办学条件来确定招生人数,任何民办学校都不能提前招生,不能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要接受社会的监督。”王海波副厅长在介绍陕西省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要求时强调。

西安义务教育段学生占全省学生总数接近1/3,矛盾尖锐。日前,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出炉。吹风会现场,西安市教育局张瑞副局长对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方案予以解读。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的形式(确定生源),每个学生先报一所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比例是4:6,在这个过程中全程进行监督,进行阳光招生,保证过程、程序、结果的公平。在过程中我们落实三级责任,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和监督,区县教育局主体实施,学校具体操作,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严格计划管理。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张瑞副局长表示。为保障面谈的公平和公正,西安市教育局将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素质报告单》的六个维度,即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习惯、身心发展、团队合作、艺术修养、创新实践六个方面,通过谈话的方式考察学生全面发展和特长发展的情况。在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以各种证书进行招生,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出现“奥数”内容。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使教育生态环境得到好转,给每个学生公平的入学机会。

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教育权利

教育均衡除了稳住高点,还要提升低点,《实施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教育的精准扶贫工作。“教育扶贫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发展可以用三个关键词表述他们之间的关系,发展义务教育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程,保障义务教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任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们的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大举措。”靳华锋处长说到。

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从政策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具体工作:一是控辍保学,保证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因贫失学辍学的学生,通过建立“七长制”,实施“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关注特殊教育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二是精准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都能够享受生活费补助,所有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小学每天每人4块钱、初中每天每人4块钱的营养改善计划;三是条件改善,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2018年要使所有义务段学校达到20条办学底线要求;四是教师队伍建设,主要目标是使贫困地区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会上汉中市教育局杨守奎局长分享了汉中在教育脱贫攻坚上的经验。

精准扶贫不能遗漏特殊群体,想要实现教育的公平,就必须加大向特殊群体的倾斜力度。那么如何保证特殊群体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呢?

王彬武处长对此进行了回答: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这些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在每一个群体都有相应的照顾政策。对于残疾儿童,通过随班就读以及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等方式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如果对身体重度残疾,确实不能接受义务教育,则要通过“送教上门” 的方式让其受到学校教育;随迁子女方面,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把随迁子女在城市上学纳入到流入地政府教育规划当中,也纳入到财政保障体系当中。目前陕西省还在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和当地儿童享受同等教育权利的这样一种公平的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能够和流入地适龄儿童少年同等的入学权利。同时还在探索“两免一补” 资金以及公用经费,随着学生的流动和学籍能够携带的机制,激励流入地政府能够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

建设标准化学校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

《实施意见》中要求建设标准化的学校。据了解,早在2011年,为了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对学校在规模、选址、建设、设备以及人员、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规定,市、县、区政府应该按照城镇的居住区户数达到4000户及以上建设一所标准化的小学,初中相对集中的规定来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在这个方面,为了落实规划,教育部门要作为县区级政府城镇建设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参与城镇规划的设计。对没有按照规定完成配套教育资源建设的开发商或者单位,在项目的立项、征地、审批、开工、竣工等各个环节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保证学位供应的充足。”王彬武处长介绍。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作为《实施意见》当中一个亮点,也备受关注。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规定,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应该是小学每个班45人,初中每个班50人。国务院对大班额的规定是56至65人为大班额,66人及以上算超大班额。陕西省消除大班额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制定了《消除大班额计划的方案》,同时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消除大班额的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2018年省委、省政府把“消除大班额”纳入到对各市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体系当中,通过一系列的手段督促各级政府把消除大班额的计划落到实处,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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