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陕西将向自贸试验区委托41项行政管理事项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原标题:我省将向自贸试验区委托41项行政管理事项本报讯(记者 赵波)5月14日,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四类“功能区”委

原标题:我省将向自贸试验区委托41项行政管理事项

本报讯(记者 赵波)5月14日,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四类“功能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意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各管委会委托41项行政管理事项,向四类“功能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各管委会委托90项行政管理事项。 

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在陕西等10个自贸试验区和有条件的四类“功能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熟做法,按照“五个一批”的办法,对116项经营许可进行分类处理,进一步简化许可程序,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等41项行政管理事项依法委托自贸试验区实施;将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等90项行政管理事项依法委托四类“功能区”实施。 

《决定》指出,委托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各管委会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由原审批部门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书后实施;委托四类“功能区”各管委会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由原审批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委托一批”的办法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书后实施。省、市、县三级或者市、县两级共同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由原审批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分别同受委托单位签订委托书后实施。

[责任编辑:刘珊珊]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