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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广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被执行人上官广宇躲避执行,转移财产,拒不交出涉案车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基本案情】董雪艳、张潼生、张杰、王璐诉邓志华、上官广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大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官广宇躲避执行,转移财产,拒不交出涉案车辆,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董雪艳、张潼生、张杰、王璐诉邓志华、上官广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陕西大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7日作出(2014)高民初字第015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陕西大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董雪艳、等四人赔偿款52余万元,邓志华负连带责任;上官广宇赔偿董雪艳等四人共计228774元。后陕西大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邓志华主动赔偿了应付案款。因上官广宇未主动履行义务,董雪艳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责令上官广宇交出其在诉讼中所提供的担保车辆,但被执行人上官广宇置之不理,拒不交出涉案车辆,也不履行义务。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上官广宇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将上官广宇抓捕归案,并追回了车辆。

2017年7月5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陕0117刑初7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上官广宇拒不交出担保车辆,且虚构理由,逃避执行,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在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固定保存了证据,确保后续顺利追责,有效打破了执行“僵局”,打击了“老赖”气焰,促成了执行结果。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和公安机关深入协作,运用刑事侦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财物,提升了执行效率,形成了公检法共同打击“老赖”的合力。

(西安中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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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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