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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构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防线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原标题:构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防线 ——陕西法院创新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 本报记者 贾玉峰 马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陕西省高级人

原标题:构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防线

——陕西法院创新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

本报记者 贾玉峰 马黎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大保障、大化解、大防控、大综治、大练兵为重点,形成了以“司法推动、创新驱动、化解互动、防控联动、督导促动、服务带动”为主要内容的司法防线。   

在4月底召开的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高院院长李智表示,要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工作衔接,依法审理金融债务案件,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围绕“大保障”,当好金融发展“助推器”   

“我要给省高院金融审判团队专业化的审判能力点赞!”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某金融机构负责人在庭审结束后感叹。这是一起诉讼标的额达5亿元、涉及10方当事人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2个小时。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审判团队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程序衔接合理,确保了庭审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陕西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受理4.92万件、8.21万件、10.06万件。案件呈现出新类型案件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   

针对金融审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省高院开展了深层次调研,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和政法院校法学教授进行研判,进一步厘清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标准,形成全省法院处理该类问题的统一裁判规则,于今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延伸金融审判职能、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4个方面,对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作出了规范性和具体化的规定。   

6月初,省高院开始着手制定《金融案件证据规则指引》,陆续对10类金融纠纷分别制定相关证据规则指引。6月12日,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证据规则指引的制定,旨在通过对金融活动中证据的收集、保存、使用及规范环节的指引,引导法官按照规定的证明标准、证据规则、法定程序收集和采信证据,切实解决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着眼“大化解”,构建处置纠纷“桥头堡”   

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省高院先行先试,今年5月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建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主要针对自然人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服务产生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   

“近年来,针对个人的金融理财产品、网络理财软件层出不穷,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果都经过法院审理程序,往往耗时耗力。”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建敏说,省高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协商后,依托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调解组织,依法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样大大缩短了纠纷解决的时间,节约了当事人的司法成本。   

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不是我省法院与金融机构建立的第一项联动工作机制。在此之前,省高院与省证监局建立了证券期货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经过几年的运行,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日前,省高院与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证监局等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立足“大防控”,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   

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高院民二庭法官路亚红收到了一封来自某金融机构的感谢信,信中对省高院及时提出的司法建议给予了极高评价。   

2017年年底,省高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未签订书面借款担保合同的违规业务行为在该金融机构比较普遍,极易引发诉讼纠纷,遂向该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书。该金融机构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整改通知,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学习该司法建议,并进行业务及法律培训。   

近年来,省高院立足源头治理,堵塞金融市场漏洞,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缔约、履约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以及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等,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向相关单位及监管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17条,助力金融机构及时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针对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银行借记卡伪卡盗刷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在民商事案件财产保全程序中提供担保的意见》,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升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探索“大综治”,织密金融防控“安全网”   

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我省法院始终把公众参与融入其中,通过“服务型普法”“院企型合作”“专业型融入”三项工作机制,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于金融犯罪惩治与预防的关切。   

搭建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普法新模式。在网上开设“金融法律诊所”平台,特邀法学教授、资深法官、律师、企业法务工作者,以“接诊、问诊、巡诊、会诊、网诊”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防范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咨询。   

创新思路,探索“法院+企业”普法新机制。今年以来,省高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法官送法到企业、送法到基层、送法到社区活动,为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和员工授课培训,补齐专业知识的短板。   

贴近群众,探索“法律+生活”普法新方法。在重大金融案件审判时邀请公众或受害群众参与旁听,法官以群众所熟知的重大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案件为切入点,将复杂的金融风险案例进行简化,增强公众防范能力。“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个系统工程,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的养成才是关键。”省高院民二庭庭长冯华说。    

开展“大练兵”,打造金融审判“生力军”   

“这是最近几天的微信记录,内容可多了,还有很多法官干警在微信群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和意见建议。”6月11日,省高院书记员朱海青拿着手机,向记者展示工作微信群里的内容。   

2017年,省高院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1238件、审结1197件。今年1月至5月,受理案件数已达778件。这些案件动辄标的额过亿元,涉及多方当事人。面对高强度的工作,省高院金融审判团队探索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工作微信群,搭建由商事审判“小会诊”、党建常识“小课堂”、廉政温馨“小提示”组成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设置专栏小助手,从各类期刊、杂志、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收集有关商事审判的前沿研究成果定期分享,法官干警在工作微信群中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商事审判知识。   

今年4月,省高院出台《关于加强商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事审判对下业务指导的通知》,推动我省法院按照人案匹配原则,组建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长、案有所精”。如今,我省法院金融审判专业化审判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责任编辑:李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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