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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交警查获首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案件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咸阳交警查获首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案10岁男孩开车上路 其父驾驶证被吊销本报讯 (记者 张红中) 7月2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父亲驾驶

原标题:咸阳交警查获首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案

10岁男孩开车上路 其父驾驶证被吊销

本报讯 (记者 张红中) 7月2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父亲驾驶证被吊销,这是咸阳交警部门查处的首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案件。

7月2日,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对公安卡口违法车辆照片进行筛选时发现107省道一辆黑色陕DJF2**号北京牌小型轿车驾驶员面部稚嫩,疑似未成年人,随即将违法信息发往桥底中队,并指派中队进行侦查。

在调取车辆相关信息后,中队长刘龙带领民警李泉、宋晨琛、李栋、符晨立即前往礼泉县烟霞镇崔岩村查找涉案人员和车辆,经过走访,他们发现车主王某及家人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随后,民警又多次前往礼泉县城、咸阳市区等多地进行联系,迫于压力,7月18日,车主一家前往桥底中队接受了处理。

经询问,7月1日晚上,王某涛带领儿子从礼泉县烟霞镇到泾阳县王桥镇吃饭结束后,儿子王某要求驾驶小型轿车,其父亲王某涛认为儿子有这方面天赋能够驾驶该机动车,便将车交由儿子驾驶,后经107省道王桥卡口返回礼泉县烟霞镇,王某涛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民警对王某涛给予罚款一千元,吊销其驾驶证。同时,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涛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驾车的危害并写下保证书,因儿子王某(2008年2月生)未成年,民警对其驾车违法行为给予监护人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冉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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