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筹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陕西省选拨赛暨首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
2018年08月13日 14:19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吸引国内、国(境)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来陕留陕创业就业,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浓厚氛围,吸引国内、国(境)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来陕留陕创业就业,聚集“一带一路”创业创新英才,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聚丝路英才创陕西未来,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陕留陕就业的部署为主要目的,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以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为基本特色,彰显陕西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枢纽风采。
一、报名要求
各县区及时收集报名信息,将参赛团队(企业)组别、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等基本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市上将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二、参赛对象
国内、国(境)外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以及国(境)外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吸引优秀人才来陕留陕就业创业。
三、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联系人:朱贵成王文军
电子邮箱:895039914@qq.com
[责任编辑: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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