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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8.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

8.扎实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路巡+网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行经高速公路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强化现场拦截和落地查处。三是加强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三车”(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确保城市通行安全畅通;同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和科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优化提升工作,对道路交通条件发生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四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山区公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及微型面包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攻坚行动期间,每一个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酒驾、毒驾违法集中行动周,每一个月的第二、四周为城市和国省道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穿插组织进行。(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9.扎实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坚决打通信息孤岛,尽快联通安全监管、道路、交警现有网络监管系统,推动建设省级部门之间和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把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向部门和企业延伸,使政府部门的监管系统与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并网衔接,实现对监管对象音频、视频、监测、预警等信息的全方位、全天候传输,彻底改变现有平台系统之间互不联接、各自为政,甚至形同虚设的现状。要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采集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全监管局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10.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11.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二是针对宝鸡凤县、渭南潼关等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拥堵滞留问题,深入组织开展调研,尽快拿出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新线路规划,并梳理、优化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运行线路。(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配合落实)

12.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 。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13.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73号)《关于学习推广“咸阳模式”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继续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各市、县(区)、乡镇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工作站,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交通安全员、村组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省公安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落实)

——摘录自《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

[责任编辑: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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