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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犯罪团伙被抓获 贷40万到手只有23万


来源:西安晚报

贷款40万,实际到手只有23万,一个月后,20万元余款连本带息直接变成120万元

“套路贷”团伙成员被警方刑拘

原标题:雁塔警方打掉一“套路贷”犯罪团伙

欠款20万一月后要还120万

贷款40万,实际到手只有23万,一个月后,20万元余款连本带息变成了120万元……西安雁塔警方介绍,这是典型的“套路贷”,近期雁塔警方打掉了这个犯罪团伙。

贷40万到手仅23万

在西安雁塔区经营着一家公司的赵先生,今年3月份,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根据一张“专业贷款”的广告小卡片,联系了一家贷款公司。负责放款的曾姓男子详细了解了赵先生的个人及家庭情况后,当即要求赵先生按照20%的利息,现场从总款中返还8万元利息,同时还要扣除所谓的服务费、辛苦费等费用9万元,共计17万元。就这样,40万元的贷款,赵先生实际到手只有23万元。

在放贷之前,曾某规定还款周期为20天。还款期限到时,赵先生只还了20万,剩余的20万元实在无力偿还,并因此拖延了一个月左右。没过多久,赵先生就收到通知,对方称他已逾期一个月未还款,为此他要偿还总计120万元的本息,如不及时付款,后果自负。

“套路贷”团伙被警方连窝端

5月8日中午,赵先生再次接到了曾某的催款电话,随后就根据曾某的要求,乘坐曾某等人的一辆奔驰汽车来到未央区一酒店商谈还款事宜。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刚进入酒店就被人控制了,手机也被设置成了飞行模式,只是在被要求向家人朋友借钱时才正常开机。在一次开机期间,赵先生趁对方不注意,用英文向妻子发送了“SAVEMESOS”的求救信息。从5月8日中午开始,直至第二天下午,赵先生的手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这让他的妻子王某感觉不对劲,尤其是在收到求救信息后,她立即向公安雁塔分局雁环中路派出所报警。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公安雁塔分局刑侦大队和雁环中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在未央区一酒店内将遭到非法拘禁的赵先生解救,并现场抓获嫌疑人曾某、杨某、吴某。经过突审,嫌疑人杨某交代,他们还有五名同伙在西安城北一别墅小区内居住。民警迅速赶往该地点将陈某明、陈某春等人抓获。

经查,以陈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都是福建顺昌县人,从2017年初开始在西安活动,以“套路贷”的方式将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套路”进来,又通过虚高利息的方式,使受害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警方提醒:三个“套路”要看清

在抓获嫌疑人的过程中,雁塔警方还查获了65万元的涉案资金,以及近400份的“租房合同”。雁环中路派出所一名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些租房合同实际是“阴阳合同”,在放贷前,嫌疑人会摸清受害人的资产情况,要求受害人与他们签订所谓的“租房合同”,规定如果受害人不能按期还款,他们有权以“租赁”的方式收回受害人的房子,他们转而再租给别人收取租金,以此“弥补损失”。

办案民警称,除了“阴阳合同”外,“套路贷”的“套路”还包括“主动违约”,即到了还款日期,嫌疑人会失联,导致受害人无法联系上他们,造成事实上的还款违约,被迫缴纳高额利息。“套路贷”的第三个套路就是“相互平仓”,即嫌疑人会给无法还款的受害人推荐其他“套路贷”公司,让受害人“拆东墙补西墙”,而事实上,这些“套路贷”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收取更多的“辛苦费”“服务费”,而受害人则越陷越深,最终不得不卖房、卖车,严重的更会家破人亡。

目前,除陈某春、丁某二人被取保候审外,其余六名嫌疑人均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雁塔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经济生活中,要到正规的信贷机构融资贷款,不要轻易相信街头的放贷广告,避免上当。

[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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