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钓两条鲤鱼被罚1.8万元 村长带头敲诈“偷鱼贼”


来源:正义网

原标题:钓两条鲤鱼被罚1.8万元 村长带头敲诈“偷鱼贼”正义网来宾9月14日电 (通讯员 唐云云) 随着工作节奏的日益加快,为了放松身心,越来越多人成为钓鱼爱好者。生活闲余,邀

原标题:钓两条鲤鱼被罚1.8万元 村长带头敲诈“偷鱼贼”

正义网来宾9月14日电 (通讯员 唐云云) 随着工作节奏的日益加快,为了放松身心,越来越多人成为钓鱼爱好者。生活闲余,邀上几位好友前去野钓,不失为一件妙事,但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却发生了一起因钓鱼而引发的案件。

据悉,来宾市兴宾区三五镇林碑村附近有一水库,1999年法院判决该水库受益者为林碑村村民小组,后林碑村村民每家出钱筹资买鱼苗进水库放养,但很多外村不知情者仍以为这是无人看管的水库,便到此垂钓。林碑村为此还做了一个警告牌放置于水库边,但效果甚微。林碑村村长覃某志见此现状,便召集全村人开会决定,对偷钓、电、网鱼的人,将罚款200至1000元不等。

2018年3月13日21时许,外地人汪某、伍某来到该水库钓鱼时,被林碑村村民发现,村长覃某志带着村民持刀将两人拦下,并进行了殴打,后又将汪某、伍某以及他们的车一起押回村中。覃某志等人经过商议,以偷钓鱼为由要求汪某、伍某缴纳“罚款”4800元,否则将对他们进行殴打且不允许离开。汪某、伍某迫于威胁,于3月14日凌晨让朋友带着4800元现金交到林碑村村民手中方得脱身。

2018年3月17日13时许,覃某等人钓鱼时也被村民发现,覃某志等人将他们拦下,以同样方式索要“罚款”4800元,覃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事件的过程。事后,翻阅记录仪时,覃某的姑姑发现其中一名参与敲诈的村民是她的同学,遂出面与对方达成和解,覃某志等人退还了3000元给覃某。

2018年6月24日19时许,李某等五人亦来到该水库钓鱼,钓得两条一斤多的鲤鱼后,约22时被林碑村村民发现,村民以偷钓鱼为由持刀、棍等器具将他们押回村里的篮球场,并不断以语言、动作威胁他们交“罚款”,这一次敲诈得18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三起案件中,钓鱼者均是未经同意私自到水库钓鱼,存在一定过错,林碑村村民要求钓鱼者缴纳“罚款”的权力有一定合理性,但是村民行使权力超过合理范围且手段不合法。对于缴纳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限,三起案件中,只有一起钓得过两斤多鱼,价值不过百元,其他均无所获,而村民以此要求缴纳上千、上万罚款,显然超出合理要求,而且在双方没能达到协议的情况下,村民以限制人身自由、持刀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迫使钓鱼者缴纳罚款,已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村民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其中覃某志作为村长,起到组织、带头作用,且先后参与三次案件,为本案主犯,覃某球、覃某生、覃某高、覃某阳手持刀具、钢管等参与,表现较为积极,行为恶劣,遂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五人。

[责任编辑:满政达]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