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通报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18年11月08日 07:46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省人社厅通报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本报讯(记者 康乔娜 实习生 李佳欣)11月6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8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对10家违法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
原标题:省人社厅通报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康乔娜 实习生 李佳欣) 11月6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8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对10家违法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东元路7号中储物资城钢铁市场平A-22号、法人代表为郑金彪的陕西博远钢铁有限公司拖欠10名员工工资102400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事处府东寨181号院内、法人代表为董丹丹的陕西正彩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拖欠8名员工工资83576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辛家庙街道广大门村育才路1号、法人代表为袁茹的陕西凯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樊利峰工资20000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福安花园1005室、法人代表为袁怀斌的陕西信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22名劳动者工资总计215628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B座15层08号、法人代表为吕红利的宝鸡市宏阳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31名劳动者工资总计392533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汉中市勉县勉阳镇联盟村、法人代表为王金成的勉县古建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拖欠1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61103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人社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汉中市城固县西环四路北段冠亚6号楼一层门面房、法人代表为张国华的陕西金亿家农业有限公司,拖欠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13867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
榆林市榆阳区西沙机场路东、法人代表为王泽涛的陕西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50名农民工工资66.8万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法人代表为高建成的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55名农民工工资68万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
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新洲花园B区25号楼101室、法人代表为李明鑫的西安淘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拖欠1名劳动者工资2.5万元,逾期不执行人社部门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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