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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调解审结一起十余年恩怨纠纷案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日前,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十几年的恩怨纠纷。2003年,32岁的马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将丈夫朱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又提起上诉,后经发回重审、二审,最

日前,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十几年的恩怨纠纷。

2003年,32岁的马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将丈夫朱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又提起上诉,后经发回重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年仅7岁且患有智力残疾的儿子随母亲马某生活。之后,马某因为身体健康欠佳且经济负担较重,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该案又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018年4月19日,马某又以儿子为原告诉至咸阳市某基层人民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后该案被移送至蓝田法院审理。庭审中,马某一提到患病的儿子就泪流满面,情绪难以平复,被告朱某因之前的纠葛,不能释怀。庭审结束后,综合多方因素,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深入调解,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向双方明法析理,通过数小时的耐心开导,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朱某答应每月给孩子800元生活费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对此,双方均比较满意!

考虑到马某家在咸阳,且患病儿子随时都需要人照顾,蓝田法院特事特办,立即制作调解书,并派人从基层法庭携带调解书前往院机关加盖公章,一个小时后,马某与朱某当庭便收到了民事调解书,收到调解书那一刻,马某感慨道:“我从30多岁开始与朱某打官司,今年我已47岁了,真没想到蓝田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真是痛快,日子又有了希望了”。

(供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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