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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原标题: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14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

原标题: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1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采取超常规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91.7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7.54%,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目前,我省还有183.27万贫困人口、52个贫困县需要脱贫,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11个深度贫困县、482个深度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三)具体任务。今后三年实现183.27万贫困人口脱贫,52个贫困县摘帽。其中,2018年脱贫101.7万人、23个贫困县摘帽;2019年脱贫63.5万人、29个贫困县摘帽;2020年脱贫18.07万人,抓脱贫与防返贫并重,巩固脱贫成果,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攻坚重点

(一)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行动

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为重点,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制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攻坚,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对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施通组道路建设;加快安岚高速公路、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村通客车、通邮。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在深度贫困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水利保障能力。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供电质量不高、网架结构薄弱等问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网络全覆盖。统筹实施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和新增生态护林员指标等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加对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省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向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深度贫困县预算安排在正常增幅基础上再提高20%,攻坚期内每个深度贫困村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加大省级对市县两级的均衡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向深度贫困县的倾斜力度,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统筹用于脱贫攻坚。规范扶贫领域融资,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一般债券限额,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投融资渠道,适度降低各融资机构的准入门槛,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对深度贫困地区发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深度贫困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纳入跨省、跨市调剂范围。深度贫困县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法加快审批。

进一步强化帮扶工作体系。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六六八”工程,即帮扶力量到深度贫困县“六个一”:每个深度贫困县有一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省级部门牵头包抓、一个中型以上国有企业帮扶、一家城市三级医院帮医、一所高等院校扶智、一个平台融资。帮扶力量到深度贫困村“六个一”:每个深度贫困村有一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帮扶部门包联、“第一书记”常驻、一个企业或合作社帮带、一个互助资金协会帮筹、一名乡村医生驻村。帮扶措施到户“八个全覆盖”:对贫困户实现安全住房、产业项目扶持或公益性岗位就业、技能培训、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小额信贷、干部帮扶、兜底保障等政策全覆盖,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因病、因残、贫困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二)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行动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结合壮大县域经济、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和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着力打造“3+X”特色产业体系,发展千亿级苹果为重点的果业、千亿级奶山羊为重点的畜牧业、千亿级设施农业为重点的特色种植业,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茶叶、猕猴桃、核桃、花椒、红枣、蚕桑等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特色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引导省级龙头企业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鼓励中医药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基地。建立主导产业补助目录,创新产业发展奖补方式,鼓励市、县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发展长期稳定、带贫益贫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确保有劳动力、有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稳定增收产业。着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扶贫产业园,力争每个贫困县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利益联结和脱贫带动机制,增强贫困户受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重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力争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全力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深度对接,实施“三年百市”品牌营销行动,通过百场活动、千家形象店、万家搭载销网点,形成持续稳定的销售市场和流通渠道,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开展电商扶贫,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贫困县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搭建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动员大型电商企业帮扶贫困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村,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引导农业与运动休闲、旅游、文化、教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田园观光类、民俗风情类、农业体验类、民宿度假类等特色鲜明的旅游名村、主题园区和特色城镇。

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坚持就地就近就业的主方向,健全完善以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等为支撑的多元就业扶贫工作格局,推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全部纳入公益专岗,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公益性岗位适度向贫困劳动力放开,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积极培育环境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实场租补贴、水电补贴和就业补贴政策,大力发展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培育就业扶贫基地,扩大本地就业容量。鼓励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建设,优先对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积极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对接,设立劳务输出工作站,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认真落实苏陕劳务协作协议,组织一批贫困劳动力在江苏实现稳定就业。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推进技工教育赋能工程,办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社会认可的特色劳务品牌,有效带动劳务输出,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及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自筹资金红线要求,按照既定时间完成搬迁和入住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逐步实施同步搬迁。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的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统筹各项措施,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在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异常恶劣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鼓励实施整村整组搬迁。积极做好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切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各县区要完善易地搬迁资金偿还机制,落实年度还款计划,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要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户籍管理、上学就医、社会保障衔接和社区治理等后续服务,妥善解决搬迁群众入住后生产生活问题。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要叠加使用各类帮扶政策,积极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在安置区兴办中小企业、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大力推广平利县社区工厂、白河县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等有效做法,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让搬迁群众融入社区、融入城镇,增强归宿感和幸福感。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简化农村危房鉴定程序,规范对象认定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面积标准。建立危改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在危房改造任务较重的市、县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结合实际推广现代生土农房等改良型传统民居,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农村危房信息公示制度。

扎实推进生态扶贫。创新生态扶贫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生态建设工程,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推广造林专业合作社、村民自筹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入。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及时、足额兑现补偿资金。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开展生态公益岗位扶贫,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到2020年,在贫困县聘用生态护林员3万人,带动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引导森林公园、林业管护站、国营林场等基层林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将林地经营权入股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业、森林旅游和苗木花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持续增收。到2020年,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组建1个林业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

扎实推进教育扶贫。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部门联保联控责任,实施台账化精准管理,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因病不能正常入学的,落实送教上门措施。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重点,健全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的精准资助政策。继续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校食堂化供餐覆盖面。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信息化2.0行动,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改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按照“省级统筹推动、市县自主实施”的原则,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贫困地区特岗计划实施力度,2020年前,再补充1万名特岗教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将县域内交流教师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所占比例提高到30%。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大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开展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培训,将学习掌握普通话作为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团体通过捐赠、奖励、公益培训等方式,表彰长期扎根贫困地区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评优树模向贫困地区基层优秀教师倾斜。

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坚持一手抓精准施治减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控增量,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完善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此医疗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对国家规定的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整合基层卫生计生力量,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政策,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对10种重点传染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实行专病专防。加快推进贫困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到2020年确保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全面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新增招生名额全部用于贫困地区。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落实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

扎实推进综合保障性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细化对象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乡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健全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

扎实推进助残脱贫。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社区(村)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障儿童。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护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在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责任编辑:张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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