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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门推中小学生“减负30条”


来源:新京报网

原标题:教育部等九部门推中小学生“减负30条”,严禁超标培训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2月29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

原标题:教育部等九部门推中小学生“减负30条”,严禁超标培训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2月29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四个层面提出了30条要求。

学校办学:

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在学校层面,教育部提出了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等12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在作业及考试评价方面,《通知》要求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此外,《通知》还提出,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

校外培训机构:

再次强调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

在校外培训机构层面,教育部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等5方面内容,并再次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具体包括:

依规登记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

严禁超标培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

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严禁与升学挂钩。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控制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政府及家庭:

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强调要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提出了政府要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9方面内容。

具体措施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坚决予以查处,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等。

《通知》要求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省级实施方案要于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

在家庭层面,《通知》强调家庭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了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4方面内容。强化家长在教育孩子、减轻学生负担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严格对孩子的管理,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风报班;家长要言传身教,引导孩子乐观向上生活,学会控制情绪;指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注重培养自理能力,保障休息时间。

[责任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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