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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兜底攻坚在行动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全省全面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2018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印发了《陕西省民政系统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了兜底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兜牢了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全面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省民政厅是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八办三组”牵头单位之一,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承担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保障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等关爱服务、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保障的困难群体类型多、人数多,政策性强,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高。

一、全面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2018年,厅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论述和中省决策部署,全面统筹规划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始终把民政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兜底脱贫,紧盯主责主业,坚持多点发力、精准施策,

扎实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共保障建档立卡低保对象21.51万户、57.62万人,保障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65万户、11.54万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37.7%,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着力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托底保障能力,2018年,通过中省基本建设投资和福彩公益金安排7234万元,资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4个;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改造;省级安排资金6090万元,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给予补助。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大排查,确保了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启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管, 在全省树立一批基础设施好、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先进典型,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面转型升级。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遭遇的重大生活困难,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和救助额度,注重在个案救助方面兜住底。2018年,全省共实施农村临时救助39.39万人次,支出资金3.89亿元,其中,通过召开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救助2283人次,支出资金1197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群众的“急难”问题,确保农村贫困群众不因意外突发性困难影响脱贫。2018年11月19日,西安市建立完善“1+N”社会救助体系、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的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同时被新华社、中国社会报进行了宣传报道。全面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全省10253名孤儿和101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应养尽养;在全国率先完成留守儿童信息录入,为2.97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资助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0个、“儿童之家”30个;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13亿元,惠及残疾人119.37万人次。召开全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化管理现场推进会,推动各级建立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制度、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2018年,资助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563个;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床位8.3万张,覆盖48.65%的行政村。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了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贫困村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委会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务公开工作满意度的通知》,将村务公开的群众满意度纳入了乡镇对村干部管理的考核范围,积极推进扶贫领域相关事项在村级的阳光运行。2018年,在“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暨美丽乡村文化家园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省民政厅作了“切实履行民政职责助推乡风文明建设”的大会交流发言。

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目前,全省已有7983家(含农村互助资金协会6725家)社会组织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志愿服务等领域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亿元,帮扶贫困群众46万余户。动员引导江苏社会组织支持革命老区延川县和山阳、紫阳、白河3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首批650万元帮扶资金全部到位,15个帮扶项目全面实施,2725名贫困群众直接受益。2018年10月22日,举行了江苏社会组织助力我省脱贫攻坚第二批帮扶项目签约仪式,落实帮扶项目39个、资金899.5万元。2018年10月12日,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示范培训班在我省宝鸡市举行,宝鸡市等单位做交流发言。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民政项目、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等向深度贫困县(区)增加1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深度贫困县(区)全覆盖,农村互助幸福院实现482个深度贫困村全覆盖,民政公共服务机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2018年7月份开始,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市开展为期半年的“下基层、深调研、抓落实” 蹲点调研活动,扎实开展兜底脱贫、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课题调研,促进了各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完成。2018年9月21日,我厅《我国脱贫攻坚战演进趋势判断及民政兜底保障衔接机制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统筹发展与财政保障机制研究》《陕西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研究》《陕西省“互联网+民政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分别获得获民政部2018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

二、完善政策制度确保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了政策供给,完善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性扶贫措施,确保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完善了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宝鸡市“刚性支出救助典型案例”入选民政部2018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优秀案例,并在民政部举办的“2018年全国核对工作总结交流会暨社会救助创新论坛”上做了经验介绍。健全了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 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拓展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使更多困难群众在得到物质帮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救助服务。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和设施改造,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健全了临时救助工作机制,要求各地细化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健全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工作机制,提高临时救助工作时效;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通过召开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研究确定救助额度,注重在个案救助方面兜住底。明确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现有人员不足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承担相关工作,由其向区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派遣工作人员,缓解基层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功能作用,在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三、提高低保标准全面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经省政府同意,从2018年7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和15%;提标后,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达到3990元/人年,稳步高于扶贫标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7类特殊困难人员,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户,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低保家庭在此基础上可适度延长救助时限,全面提高了兜底保障水平。

(民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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