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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 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市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原标题:《西安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证照分离”全覆盖“一照一码走天下”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端)记者2月1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我市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四种方式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

我市将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简化审批、完善措施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其中,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3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对“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从尽量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坚持保障安全、卫生的原则,由市食药监局在征求对应省级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1月30日前决定改革方式,并组织实施。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执法改革

《方案》指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订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确保放管无缝衔接、监管不留死角。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使基层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我市将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方案》指出,各落实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工信委,完成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设施资源和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不断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企业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库。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将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按规定办理的备案、后置审批事项,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向社会公示。

同时,各落实部门要严格按照《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确定的项目内容,做好数据共享工作,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改革项目落实部门,为相关改革事项数据共享工作责任单位。

尚未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实现信息共享、对接的单位,应当及时联系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工信委,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证照分离”改革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原则以及具体措施,尽快对接,打通数据传输壁垒,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在市级层面实现信息自动化推送、导入、转换。

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市、区、县各级落实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为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成立西安市“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负责“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

机构改革完成后,106项改革事项由机构改革后的相关职能承接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承接改革落实部门责任。

[责任编辑:冉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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