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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拉开序幕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一行二局”)决定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22日统一开展陕西省“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本次活动配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普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内容,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理性解决金融消费争端。

本次活动有三大主题。活动主题之一是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重点是加强金融消费者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个人和家庭对重大不确定性的预防意识。

活动主题之二是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各单位应加强落实《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督促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活动主题之三是普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各机构应积极学习《实施办法》的内容,并在活动期间,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内容,尤其是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

2019年陕西省“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将组织陕西省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征信机构,结合本机构所在地区特色、群众年龄结构及受教育程度,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在主流媒体宣传的同时,通过微信平台、移动媒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知识讲堂、短片制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机构将聚焦金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升其金融规划意识和家庭风险管理能力,并组织骨干力量,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处理渠道,及时高效地受理、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供稿

[责任编辑: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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