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西安发布新政 暂停异地购房提取首套首付比例最低35%


来源:西安日报

从5月13日起,暂停西安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核算办法及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原标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

暂停异地购房提取首套首付比例最低35%

本报讯(记者 郭沛然 实习生 熊珊桔)4月23日下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同时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核算办法及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自5月13日起,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者发现,除了暂停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外,还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将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18调至15,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例如:当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为10万元,且缴存时间系数为1时,新政策实施前可贷款额度为180万元,新政策实施后则变为150万元,可贷款额度减少了30万元。同时,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市民,根据账户余额划分为三档,与新政策实施前每档贷款额度均降低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所增加。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面积在144㎡(含)以内的,由原先的首套首付比例最低为25%,调至35%;二套首付比例最低由30%调至40%。例如:当总房价为100万元,且购买面积在144㎡(含)以内时,新政策实施前首付款最少为25万元,新政策实施后首付款最少为35万元,首付款增加10万元。

《通知》指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障基本刚需,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新政策将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进行审批,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责任编辑:贺敬梅]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