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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交易平台漏洞 群主带着群成员疯狂盗窃被判刑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群主带着大家“发财”被判刑发现交易平台漏洞,带着群成员疯狂盗窃;被判盗窃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钱大家赚,可能是“群主”张某的信条。他得知重金属交易

原标题:群主带着大家“发财”被判刑

发现交易平台漏洞,带着群成员疯狂盗窃;被判盗窃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

有钱大家赚,可能是“群主”张某的信条。他得知重金属交易平台有漏洞后,不听“师父”千万不要带人一起做的劝告,将“赚钱”的方法告知了群成员。张某等人共从这个平台非法划走了1600余万元。

张某规定,每次得手后,必须将一部分资金转移到别的银行卡上。但是群成员黄某根本没把这条群规当回事。张某多次催促黄某,黄某都说转了钱,但实际上并没有。

发现情况不对的交易平台客服人员一个电话打给了黄某。

2016年11日7日20时22分至次日凌晨5时52分,短短的9个半小时,网易贵金属南交所网络平台被人划走了1600多万元。这个平台是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交所”)委托网易开发的交易平台。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还原了这起诡异盗刷案背后的真相。男子张某将破解交易平台漏洞的方法,发到了自己建立的QQ群中,带着群友一起“发大财”。

张某也因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获刑十一年三个月。

无意间破解了系统平台

告知张某系统有漏洞的,是外号“一坨”的男子。

2016年11月7日晚,“一坨”告诉张某,网易贵金属平台有较大漏洞:APP存在出金系统无法识别同一时间内的多次出金请求,系统可倍数出金。当晚,张某将事先注册并入金的南交所账号先交由“一坨”操作。之后,“一坨”通过操作,利用张某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银行卡从南交所盗取15.4万元。

“一坨”姓葛。得手后,葛某联系张某,要对方封个大红包给他。张某封了一个68888元的大红包作为感谢费给了葛某。

一个大红包打发掉了“师父”,张某开始疯狂在平台里“挖宝”。2016年11月8日凌晨,张某以黄某(另案处理)提供的户名为李某的南交所账户,从南交所盗取90000元。据统计,2016年11月7日晚至11月8日凌晨,张某得知网易贵金属南交所APP存在漏洞后,先后从该平台盗取452850元。

当日凌晨4点56分,南交所的一名沈姓职工接到网易客服部通知,发现有一个客户存在异常出金现象,请求他在南交所后台管理系统查询确认一下。沈某通过系统后台确定了有865个涉嫌非法出金的客户及非法出金金额,并且发现这865个涉案客户全部是网易贵金属客户端的注册用户。其中有825个客户是在2016年11月7日20时41分至8日凌晨4时35分之间集中开户的。而这865个客户,在2016年11月7日20时22分之后的9个半小时内非法出金达到1637余万元。

针对系统漏洞,南交所立即联系技术人员修改代码,补救漏洞,在11月8日晚上22时左右修改完毕。

有钱大家一起赚的群主

当然,1600余万元并不是张某一个人干的,但他也“功不可没”——是他把赚钱方法分享出去的。

张某将含义为“网易贵金属南交所提现R”的内容通过图片、文字的方式发布在其所建立的“帆布鞋”QQ群上。之后,群成员林某、柳某、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看到信息,通过张某所传授的方法,从南交所网络平台盗取资金。

张某称,他传出去的这张图片是“一坨”给的。“‘一坨’在收到钱后,又通过QQ联系我,问我还愿不愿意玩,我说无所谓,‘一坨’便将操作流程用图片截图加文字的方式告诉了我。”张某称,“一坨”叮嘱他“要弄自己弄,不弄了就不要告诉别人”。

张某没听“一坨”的嘱咐。他将图片发到了自己建立的“帆布鞋”群。图片一发出没多久就撤回。“会操作的人,一看到这种图片的信息就知道方法了。”

多次催促转移钱财,但群成员没听

每个群里都可能有不听群规的群成员,被另案处理的黄某就是其中之一。

黄某原本在一个所谓的“活动群”中,为了能进入活动群,他还交了2000元的保密费。黄某称,所谓的活动,就是一旦有人发现了某些平台有漏洞后,就在群内发布消息,大家则利用这些平台的漏洞赚钱。

然而不到一个月,黄某就被踢出了群,在活动群群主的要求下,黄某加入了“帆布鞋”。据黄某称,所谓的活动群、“帆布鞋”,群主都是张某。

2016年11月8日凌晨1点多,张某在群里问,“有活动做不做,群主把消息发出来之后就撤回。”黄某说自己刚好有农业银行银行卡,群主就邀他与其私聊。

当日凌晨,黄某通过张某传授的方法盗刷10万元。张某要黄某把8万元转到其他人的账户上。“但我没有按照他说的做,把钱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黄某称,之后“帆布鞋”的群主一直在QQ聊天中催他转款过去,他就骗张某,说钱转过去了,让张某等一会儿再查看到账了没有。之后黄某就睡觉了。“到了8日的早8点至13点这段时间,他一直在QQ上催我转款,之间也打了三四个电话找我,我都没有接。”

11月8日14时许,贵金属交易平台客服给黄某打来电话。“通过客服教我的方法,我退了90009元到交易平台上去,账号上还剩有一万元本金,这个本金是群主出的钱。”

看新闻学法律

一审数罪并罚获刑11年3个月

苏仙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将盗窃犯罪的方法传授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张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等非法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达45285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盗窃犯罪过程中,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张某曾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综合考虑后最终以张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本报记者 周凌如 长沙报道

[责任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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