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西安: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用水


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印发。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将采取一切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水。

原标题:《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印发

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 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用水

本报讯(记者 康乔娜) 记者4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应对和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水。

据了解,预案按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按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结合西安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实际处置情况,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造成中心城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或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水厂或输配水管网其中之一或全部完全损坏,造成远郊区县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区县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1万人以上,为Ⅰ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

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应对和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水;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全力防止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

根据西安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对可能导致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情况,经研判后在适当的范围内发布预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性质和类别的不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其中,发生水源地、水厂污染事件,各水厂、供水单位(企业)要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原水取水口、水厂水质情况监测,及时将污染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供水单位(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供水将采取措施优先保证饮用水供应,再解决其他用水;并稳定水制品物价,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预案要求,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演练,至少每3年进行1次评估。对于未完成应急工作任务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事件发生或危害扩大的;不服从上级统一指挥,迟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未及时组织开展自救和善后工作,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案即日起实施,原《西安市供水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52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冉旭阳]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