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罪犯申诉案件 维护罪犯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18日 16:44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近日,沙坡检察院办理的在押人员宋国雷刑事申诉案件获评全省十佳案件及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全市优秀侦办案件,这是我院办理的依法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又一精品案件。
近日,沙坡检察院办理的在押人员宋国雷刑事申诉案件获评全省十佳案件及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全市优秀侦办案件,这是我院办理的依法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又一精品案件。
陕西省雁塔监狱在押人员宋国雷因犯抢劫罪于2014年6月26日被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在雁塔监狱服刑期间,宋国雷向该院派驻雁塔监狱检察室提出申诉,称其户籍登记年龄与实际出生年龄不符,犯罪时实际年龄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院对在押人员宋国雷的申诉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带队调查取证,先后前往陕西咸阳、天津、甘肃、河北等地调取证据、询问相关证人。通过不懈努力,该案经过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抗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碑林区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宋国雷实施抢劫行为时不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将原判决11年6个月刑期改判为6年8个月。
见到检察人员,宋国雷父母感激地说:“感谢你们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辞辛劳,调取到新的证据,促使申诉案件及时启动,才有了我儿子获得改判,是你们检察机关维护了我儿的合法权益” 。
[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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