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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西安日报

《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等。

原标题:《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推进学校布局优化

本报讯(记者 张潇)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部政府规章的立法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介绍了两部政府规章的立法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白燕分别就贯彻实施两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安排部署。

姚会芳介绍,《办法》重点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用地保障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的编制、城镇新建住宅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要求进行了规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建设活动中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办法》与《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上学难问题,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优先发展职责,对推动陕西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贺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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