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物数字化交流,是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有关民心相通要求,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及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物数字化交流,是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有关民心相通要求,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及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也是讲好中国故事,构建人文交流新模式的有效尝试。通过在自贸试验区秦汉新城功能区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探索文物国际交流的创新模式和文化贸易的新领域,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人文交流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

按照《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十三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相关部署,根据《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7年行动计划》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工》等政策文件要求,紧贴国家顶层设计,通过“一带一路”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设,借助新技术、新平台,构建通达四方的文化传播体系,聚焦文物数字化前沿,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交流广度与深度,传递中国形象、中国声音、中国文化及中国创意,用新的表现形式构建“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新机制与新平台。

(一)建立文物分类和数字化的相关标准。

加强与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企业及数据库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文物数字化要素的分析和数字化应用的前瞻性研究,建立文物数据管理机制,实现数据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并争取将其建设成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一是建立文物分类名录。为文物数字资源的组织与利用,提供一部规范化、科学化、实用化并具有一定自动化功能的分类标准,建立一套全球通用的归类编码识别方法体系,为之后其他历史文化机构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应用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文物数字化采集标准。借助三维(3D)、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以其虚实结合、实时交互与三维沉浸的特点,实现文物的图像、视频以及相关背景信息数据采集过程的标准化,为后续文物资源的多样化展示与利用、相关衍生服务的开展奠定基础,为文化遗产提供新的生命力,构建情境化、可视化的数字文化形态,同时紧跟国家战略需求,形成中国文物行业内信息交换和发布的全国标准。

(二)依托陕西博物馆文物资源探索文物数字化样板的解决方案。

依托秦汉新城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建设一批有故事性、沉浸性、互动性、体验性和科技性的新型数字博物馆,提升传统博物馆的展陈方式,利用各类技术,实现文物的立体化、数字化、无界化展示,形成中国故事与中国文化新的传播方式与模式,并以此探索博物馆数字化的解决方案。

以汉阳陵、汉延陵等西汉帝陵为依托和试点,搭建西汉帝陵系列数字博物馆,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技术,融入创作与演绎,展示西汉盛世故事,形成汉文化主题与主线,通过数字化模式,实现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为观众提供交互性强的文化遗产展示,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更多文物(艺术品)的数字化采集和多元化应用,促进文化交流和共享,构建创新的文创产业生态链,打造新型商业模式与文化传播新机制。

(三)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博机构的合作机制。

一是举办丝路国际文物数字化论坛。从2017年起每年举办丝路国际文物数字化论坛,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领域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就文物数字化发展经验、合作模式和应用成果进行交流,并对成果进行推广。

二是与相关国家的文物单位开展合作。与伊朗、尼泊尔、阿联酋等国家率先开展文物数字化的合作,依托陕西历史博物馆、碑林博物馆、兵马俑博物馆、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等文博机构以及秦汉新丝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骨干企业,形成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合作的样板,实现文化文物文创数字化的国际化交流新空间。

三是建立“一带一路”创新联盟。依托大西安建设及西咸新区国家级新区等多重政策优势,结合国家双创要求,以文物数字化的开发与应用为核心,广聚全球智慧,搭建聚才创新平台,提升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创新力度,并为沿线国家文创人才与机构搭建交流、创业的新平台,促进文物数字化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展。

(四)以文物数字化探索“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合作新模式。

一是加快新丝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建设一期12万平米的数字文化文创产业基地,加快秦汉文化数字资源云平台(提供大数据服务)、秦渲云平台(提供数字特效云计算服务)、新丝路数字文化众创空间等专业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配套服务功能与政策支持力度,将其打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文化创意、文化贸易等交流合作、产学研等为一体的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形成陕西自贸试验区人文交流新模式的特色亮点之一。

二是成立丝绸之路文创产品交易中心。重点围绕沿线国家各类文物数字资产交易的核心,融入科技、金融、创意、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业态,形成“文化+”模式,为各国各类文创及文物机构,提供数据服务与云端信息服务,搭建文创产品交易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为进场交易的艺术品、收藏品、高端文化产品、文化创意产品等提供鉴定、评估、保真、交易等通达全球的服务,同时引入鉴定、评估、担保、保险、银行、基金等多层次资本服务市场,推动文物数字化及文化艺术品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发挥资本在相关领域的撬动作用,支撑大文化产业的有效发展。

三是搭建“一带一路”网上博物馆。先期整合陕西省内各博物馆文物资源,实施陕西省内文物的数字化工程,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发展联盟与发展基金,广泛吸纳西部、全国乃至“一带一路”各类博物馆为联盟成员,共同打造网上“一带一路”博物馆。同时,积极依托欧亚经济论坛及国内外各种平台,拓展文物数字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探索文物数字化走出去模式,在中亚地区先行展示数字化的中国文物及文创产品,开展成果互鉴,探讨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提升人文交流的深度。

(五)着力加强制度保障。

一是探索形成博物馆文物数字化版权管理的相关规范。探索构建国际通用和国家标准为目标,形成文物数字化采集、存储加工的标准及流程,以及知识产权、数字资产认定,文物数字内容跨境交易与流动的规则与制度体系,先行先试,并逐步将相关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

二是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深度合作的可操作规范。结合“放、管、服”要求,以陕西省为示范,建设文化文物部门与社会力量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包括合作方式、产权关系、知识产权、审批流程、利益分配、风险防范等内容,更大范围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新模式提供陕西经验。

三是探索跨境文物展览展示监管模式。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特点,探索跨境文物展览、展示以及文物跨境交易审批和监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有效拓展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的空间。

四是形成文创产品跨境交易的监管模式。文创产品的跨境交易横跨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商品检验、海关监管、版权保护、金融服务和监管等多个领域,目前仍未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因此,围绕丝绸之路文创产品交易中心设定的交易模式(现货挂牌交易、现货竞价交易和现货托管交易),通过对交易网络平台、物流和仓储、银行资金流动等方面的有效监管,形成适应互联网电子商务条件下的高效监管模式。

二、实践和预期效果

文物作为中国历史脉络展示、文化梳理与延续、文化价值输出的重要表现形式与有效媒介,正逐渐引起全球更多关注。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我国文物出境展览累计293个,文物入境展览累计116个,其中,陕西出境展览文物244个,境外观众总数超过1亿人次。虽然次数与受众面不断扩大,但相比于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基数,依然很少,加之审批手续繁琐、文物安全风险、运输成本等因素,使文物国际文化交流无法真正有效助推中国历史与文化价值的传播。因此,随着互联网技术及4G、5G的普及,基于文物数字化所构建的文创产业生态体系,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秦汉新城功能区所搭建的文物数字化平台将运用科技手段,可以更大范围的实现互通体验,打破空间、时间、兴趣、专业的局限,让全球观众了解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力量,并且能够激发出更大的市场空间与产业价值链。

(一)极大挖掘文物资源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通过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将中国和相关国家拥有的、深藏于博物馆中的巨大文物资源转化为民心相通的有效载体,极大地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众的文化互信和学习交流,同时,将数字化的文物开发成品类众多的文创产品,创造出数字文化产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一是将巨大的文物资源通过科技手段转换为文化产业发展要素。通过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将陕西、全国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物资源转化为数字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要素,构建文创产业内生动力,形成产业新业态,把握价值链的中高端,提升中国声音与中国文化的全球影响力。

二是扩大了“一带一路”国际人文交流的空间。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体验异域文化和风光。文物数字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使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的文化交流变得非常便捷,更多人将通过文物数字化了解中国,感知中国,进而有效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认可度与国际竞争力。

三是为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新的发展领域。数字融合将使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凝聚成一个价值链内涵与形态相似的行业。内容或创意的传播、消费以及再利用更加快捷有效,从而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商业模式和就业机会,改变文化文创领域的发展模式,优化相关领域的业态结构,提升文创及文化产业发展后劲与空间。

(二)创新政府在文化领域的管理方式。

通过实践探索出文物数字化过程中以及之后衍生出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管理模式。通过科学的、高效的监管,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探索文物文创经济新的发展模式。突破文物管理新模式,在保证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基于文物保护、展览、利用等为一体的市场化运作新模式,让文物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力之一,有效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双轮驱动。通过文物数字化以及数字化后的应用,达到文物大数据分析与利用、文物素材提炼、产品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升级等目的,提升文物及文创产品的生命力与生产力,实现把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价值最大化。

二是对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新模式进行界定。在数字科技、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兴科技在文化公共服务和文化产业领域大量应用的背景下,通过文物数字化的实践,对文物保护和文物的合理利用的新模式进行界定和规范,有利于促进文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对文化贸易的新形式进行规范。结合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建设,在自贸功能区内建立文创产品交易中心,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流程,对文化贸易的新形式、新要求,特别是版权贸易、流量贸易、服务贸易的监管模式等进行规范,保证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健康发展。

(三)有效构建多层次人文交流新模式。

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合作为契机,服务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的新机制与新模式。

一是形成文物数字化的集聚效应。通过在自贸功能区形成文物数字化的产业发展环境,整合西部地区文物与文创资源,建立统一的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和窗口,发挥文物数字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集聚效应,并吸纳丝路沿线国家的文物要素资源,打造国际化的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中心。

二是形成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依托秦汉新城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吸引全球专业人才、资源、机构,提升西部地区对外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壮大文化产业的厚植能力,促使人文交流新模式在西部地区有效形成。

三是培养和吸留大量全球专业人才。“一带一路”文物数字化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可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并通过产业链延伸和市场机制,为西部地区提供更多的全球人才支撑,解决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要素断层问题,进而为人文交流新模式的形成提供更为强大的智慧支撑。

四是建立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民间促进的多维发展机制,通过与国内外文物机构、文创机构、商(协)会联动,围绕文物数字化,做实、做精、做强“一带一路”网上博物馆、文物数字化发展基金、丝路文物数字化联盟、丝路文物数字化智库等多种平台机制,激活丝路文化和区域经济,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人文交流新模式。

[责任编辑:苏茂]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