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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来源:西安新闻网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原标题:省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红中)2月4日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据介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陕西省启动一级响应,商洛市丹凤县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各级干部逐户入户宣传并排查各户是否存在行经湖北返丹凤人员。在排查中,村民王某某、张某某夫妇隐瞒前往湖北经历,编造虚假行程和社会活动。在王某某感到身体不适并在诊所就诊后,未自行在家隔离,且在丹凤县商镇一带参加社会活动,对丹凤县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目前,王某某、张某某均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被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案发后,丹凤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一把手明确要求,派员介入侦查,及时掌握案情及进展,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要求全院干警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报告制度。2月3日晚,丹凤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通报、研究案情,2月4日以二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贺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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