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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来源:西安日报

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我省印发《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9个方面共38条政策措施,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并提出到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投入达20亿元,全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

原标题:我省出台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关颖) 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我省印发《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9个方面共38条政策措施,聚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高新区创新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并提出到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投入达20亿元,全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支持力度。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技术瓶颈。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

推动科技型企业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对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的核心骨干人员实施奖励。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国有资本预算每年列支2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研活动,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各地创建省级高新区。按照综合型、特色型分类设定省级高新区建设“门槛”标准、条件。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对新认定的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按照“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模式,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企业吸纳境内技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加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和授奖比例。

[责任编辑:满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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