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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目前,省级部门负责整改的有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经各牵头单位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第一批)。

反馈问题

“煤改电、煤改气”是关中地区散煤治理的主要措施,但在推进这项工作时,上报多、干得少,虚报谎报,数据失真。陕西省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情况称,西安市2017年12月前完成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约63万户,削减散煤120万吨。但实际上,西安市将签订改造协议即视为完成减煤,2017年真正完成改造只有约19万户,削减散煤不到38万吨。

整改情况

1. 分解下达2019年关中地区散煤治理任务并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关中地区涉及散煤治理的市、县、镇明确各级网格长683名、各级网格员17656名,基本实现责任人全覆盖。合理确定2019年和2020年确村定户改造计划,并录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实现动态清单化管理。

2. 建设运行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提升了散煤治理精准、高效、便捷、动态化管理能力。制定印发督导工作方案,建立督导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或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散煤治理督导检查4次。

3. 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关中地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政策的通知》,建立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建设和运行“双补贴”政策。

反馈问题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违规对陕西美鑫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实施备案,整改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替代要求。但“回头看”发现,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仅没有完成产能置换任务,而且变本加厉,擅自违规新增产能,将原本就没有合规手续的年产30万吨电解铝产能扩建为45万吨。省发展改革委、铜川市作为整改责任单位,明知企业违规扩大产能,却视而不见、不予制止。拟置换的现有15万吨产能为非合规产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进行认真核实就认可产能置换。

整改情况

1. 铜川铝业电解铝项目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生产规模16万吨。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中“关于电解铝行业违规项目的处理意见(三)不在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要求,“2004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请有关地区自行研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同时,该通知附件2关于电解铝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意见表要求,“陕西美鑫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在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2018年11月,陕西美鑫对列入2018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铜川铝业16万吨电解铝项目进行了淘汰;2019年4月22日,陕西美鑫报送了《关于铜川铝业16万吨产能申请备案的请示》;2019年5月15日,铜川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铜川铝业16万吨电解铝产能申请备案请示的复函》,对原铜川铝业16万吨电解铝项目进行了补充备案。

2. 对2013—2017年我省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全省和铜川铝业电解铝产能年度数据、陕西美鑫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该项目置换方案中涉及的相关产能置换指标已全部淘汰,包括协议置换的澄城金元铝业2万吨产能、长安铝业4万吨产能、铜川铝厂1969年之后陆续建成的9万吨电解铝产能、铜川铝业16万吨电解铝装置产能,以上产能均为该项目置换指标。专家评审认为,陕西美鑫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产能置换,指标来源真实有效,达到等量置换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3. 2019年8月16日,陕西美鑫向铜川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关于美鑫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9年8月30日,铜川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陕西省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申请备案的复函》,重新办理了该项目备案手续。

4. 陕西美鑫拆除了违规增建的15万吨电解铝产能的电解槽槽壳、上部结构桁架、部分主回路阴极母线,共计104台。电解槽槽壳、上部结构桁架已移出电解车间集中封存,并在超建产能区域安装了现场监控装置。

5. 强化后续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一是对拆除的15万吨电解铝设施统一封存;二是对拆除后的15万吨违规增建的电解铝作业现场进行监控;三是铜川市相关部门每季度到陕西美鑫进行现场核查,要求陕西美鑫严格按照年产30万吨电解铝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

反馈问题

陕西省第二产业在经济总量占比中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第二产业比重又继续增加0.8个百分点,达到49.8%,其中重工业占比高达81%。2017年全省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75%左右,没有达到《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降低到67%以下的要求,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聚集,区域环境容量不足与重化工产业规模扩大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整改情况

1. 据省统计局《2019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全省第二产业比重占46.5%,较2017年下降3.3个百分点。

2. 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未核准燃煤发电、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项目。2019年实际完成煤炭去产能278万吨、关闭煤矿9处,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 推动西咸新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印发《陕西省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4. 全省天然气生产稳步增长,初步估计(最终以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2019年全省天然气产量达到241.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9%;天然气供应量显著增加,消费量达到116.8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66%。截至2019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装机的30.6%,增速22%;非水可再生能源占全省电力消纳比例为11.7%,已超国家确定的激励性指标。

十一

反馈问题

关中地区小锅炉拆改工作推进迟缓,目前仍有607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有26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比约30%;还有414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整改情况

1. 2018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以严格排放标准倒逼整改工作推进。2019年关中各市(区)660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关中地区实施燃煤锅炉清单动态管理,对新排查出的属于拆改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改一台。

2. 关中地区2019年计划完成111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改造106台、停用5台。

3. 截至2019年12月底关中地区需要实施低氮燃烧改造的燃气锅炉2480台,已完成改造2362台、完成率95.2%,实现了《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到2019年12月底,陕西省(关中地区)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工作任务。

十二

反馈问题

关中地区陶瓷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形成年产能2.5亿平方米,年耗煤量约30万吨。但陕西省对其污染治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现有陶瓷企业装备升级改造缓慢,基本都采用污染较重的煤气发生炉和燃煤干燥塔,且废气大多采用简易双碱法脱硫,基本无脱硝设施,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情况

1. 结合关中地区大气执法行动,督导现有陶瓷企业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严控新建陶瓷生产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陶瓷行业生产项目环评审批,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

2. 积极推进陶瓷企业污染治理。

宝鸡市有15家陶瓷企业:千阳县10家,停产1家,正在进行清洁能源替代9家;陈仓区、扶风县各1家,已达标排放;宝鸡万宝隆陶瓷、陕西众德汇陶瓷、陇县华凯新型建材3家企业纳入宝鸡市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项目,整治后已达标排放。

咸阳市有4家陶瓷企业:3家已完成“煤改气”改造;1家企业安装了除尘、脱硫设施,已达标排放。

铜川市有7家陶瓷企业:陕西飞博陶瓷、铜川宜兴古典陶瓷、耀州窑陶瓷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火凤凰艺术陶瓷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全部改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煤气发生炉工艺的陕西秦王府琉璃制品、铜川三力陶瓷、铜川中鹰陶瓷3家企业停产。

渭南市有7家陶瓷企业,2019年8月对6家陶瓷企业(1家长期停产)进行现场指导,形成了《环境保护排查及整改意见》,认定6家企业均符合产业政策,各企业均安装了脱硫等污染治理设施。

韩城市有2家陶瓷企业,2019年10月底完成天然气设施安装建设并通过安全验收。

[责任编辑:贺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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