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今年起 陕西将开展“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示范活动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陕西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对评估通过的小区认定为“陕西省美好幸福小区”,并给予其资金和政策支持。

原标题:陕西开展“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示范活动

本报讯(记者 田若楠)7月1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日前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示范(试点)活动。从2020年起,每年在全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中选择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美好幸福小区”试点工作实行省、市、县分级包抓的方式,省上从市上推荐对象中确定试点对象。各市(区)原则上每年至少选择3个老旧小区进行申报。省住建厅将联合省财政厅根据《陕西省“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示范标准(试行)》进行评估,对评估通过的小区认定为“陕西省美好幸福小区”,并对其所在县(市、区)在相关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和倾斜。

按照《陕西省“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示范标准(试行)》,人口规模在100户以上,基础设施、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用地边界清晰,并在小区改造中具有鲜明特色和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老旧小区均可申请创建“美好幸福小区”。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难易程度综合赋值,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42子项,同时增加特色类指标。

省住建厅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命名的小区每三年复查一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陕西省美好幸福小区”称号。

[责任编辑:贺敬梅]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免责声明

  • 除凤凰网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它因使用凤凰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 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任何透过凤凰网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凤凰网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 凤凰网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凤凰网之意见及观点。
  • 凤凰网认为,一切网民在进入凤凰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已经仔细看过本条款并完全同意。 敬请谅解。
凤凰陕西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