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租金减免等政策实施
2020年07月21日 10:03
来源:西安日报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租金减免等相关政策实施。
原标题:我省印发《通知》落实缓解房租压力相关政策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租金减免等政策实施
本报讯(记者 杨耀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旨在抓紧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及省属企业将切实提高站位,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租金减免等相关政策实施。各地各部门将紧盯“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这一要求,对已落实到位的,按时报送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时间、联系人、需提交的材料等,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抓紧在下半年进行顺延、补足。
[责任编辑:贺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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