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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工地扬尘 西安市城管系统通报“环境违法”案例


来源:西安晚报

截至到7月17日,西安市全市共立案查处工地扬尘案件245件(起),行政处罚558.45万元。

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工地扬尘污染

原标题:市城管系统通报多起环境违法案例

7月21日,全市城管系统通报了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截至7月17日,全市共立案查处工地扬尘案件245件(起),行政处罚558.45万元。

田王互通立交项目扬尘

今年1月13日,灞桥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田王互通立交项目场内大量黄土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经调查,田王互通立交项目场内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建筑垃圾和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根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拟对田王互通立交项目处罚3万元。

1月15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单位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日,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地铁一项目黄土裸露

今年3月18日,灞桥区城管执法人员在灞桥区半引路巡查时发现,地铁9号线XTSG 3标项目场内大量黄土裸露未覆盖。

经调查,地铁九号线XTSG 3标项目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依据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月24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单位地铁9号线XTSG 3标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处罚人民币1万元整。当日,向违法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东大明宫建材市场

二期工地扬尘污染

2020年4月25日,城管执法人员在半引路巡查时发现,东大明宫建材市场二期工地场内道路浮土厚,降尘措施不完善,保洁差。

经调查,东大明宫建材市场二期工地扬尘污染,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经法制审核,拟处罚1万元。

5月6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单位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单位东大明宫建材市场二期工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纺西街延伸段

市政项目扬尘污染

6月4日,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市铁腕治霾办督办单后,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纺西街延伸段市政项目检查时发现,存在黄土裸露覆盖不到位,保洁差的问题。

经调查,纺西街延伸段市政项目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经法制审核,拟处5000元罚款。

6月5日,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日,执法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渣土车密闭不严抛撒垃圾

今年1月1日,灞桥区城管局特检大队在辖区巡查时发现毅通车队车牌号为陕AZ0212的车辆在水安路口清运建筑垃圾时,造成抛撒。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要求对路面进行清洗。经查,陕AZ0212渣土运输车辆存在密闭不严,造成抛撒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审核,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拟对该车辆处以5000元罚款,当事人积极整改并接受处罚。

1月2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文/图记者 王海鹏 实习生 于丽欣

[责任编辑:贺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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