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新规公布后随即引发各方关注与争议,甚至有观点认为,梯次退票办法是一种变相涨价,甚至是历史的倒退。因为就在两年前,也是铁路部门的一纸通知将退票费由原来车票面额的20%下调至5%。而在此之前,“铁老大”曾长期受到高额退票费的质疑。专家也表示此次调整退票政策,意在用经济手段引导乘客提前退票,应该会起到加快客票周转的预想效果,但对避免运力的浪费并不会起到太大的影响。[详细]
铁路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铁路运能总体上难以满足需求,在春运、暑运和小长假、“黄金周”等高峰期间,仍然存在“一票难求”的现象,而高峰期间的大量退票更加剧了这种紧张状况。这次铁路部门根据旅客购票规律,制定实施梯次退票方案,主要目的就在于引导旅客提前退票,加快车票周转,让二次购票时间更加充裕,方便其他旅客出行。[详细]
铁路部门的规定刚刚颁布,马上就有网友想出了应对的“高招”,教你如何规避“高价退票”。如果要退当天的车票,可以在开车前到车站先办理车票的改签手续,把车票出行日期改签成两三天以后出行,然后凭改签后的新车票再退票,这样退票就无需支付20%的手续费,而只需要支付5%的手续费。铁路客运部门也表示确实会有先改签再退票可降低手续费的可能性。[详细]
有人提出,旅客按照时间不同实行梯次退票费率,铁路部门也应按晚点时间不同给予旅客梯次赔偿。“一般动车、高铁车票都是提前一天才买的,这不等于退票费又涨到20%了吗?”“变相提高退票费用。晚点怎么算?晚点1小时以上给旅客多少赔偿?”“因为火车晚点造成退票的,也应该退费。并按时间阶梯计算,晚点超过1小时的退5%,超过2小时的退10%”。[详细]
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是方便了旅客的市场化之举,梯次退票方案则仍有行政定价的烙印。这当然不是铁路部门的本意,但却折射出了铁路部门仍然不能从计划式、指令式经营思维中摆脱出来的现状。既然决定了市场化转型,首先就应该在决策思路中尽量转变。对于铁路部门这个市场化新人来说,欠缺的不是各种价格方案,而是邀请人与之竞争。[详细]
铁路部门的初衷或许是为了打击票贩子,防止票贩子大量囤票,再将卖不出的票在开车前退掉。不过,自从火车票实行实名制后,票贩子倒票的难度增大。如果要加大对票贩子的打击力度,还可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对那些在购票时存在严重反常情况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严格限制、建立“黑名单”制度等。现在这样“一刀切”提高退票手续费,难免让普通旅客“躺着中枪”。[详细]
铁路部门如果真心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只惦记着提高退票手续费,督促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在提高列车准点率,列车晚点补偿方面也应该体现责任担当。—《南方都市报》
在铁道部改制、铁路市场化的语境下,虑及铁路依旧是国有、垄断的,它理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在价格调整的重大事宜上,要科学考证、综合评估,也要以市场为导向,听取民意,尊重消费者感受。—《新京报》
实施梯次退票,完全可以按照票价的5% 、2% 、1%来收取退票费,这种降价方式也能引导乘客有计划性购票,何必非得一下子又涨到20%?不客气地说,这种借梯次退票之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是历史的倒退,是又一个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半岛都市报》
主管部门规定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外于法律法规,对于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进行听证是非常必要的。即使不进行听证,也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这样才能照顾到各方利益,规则出台后才会为社会所接受,引起的质疑声会更小。—《新快报》
对于铁路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这一“利好”大家都表示强烈支持,拍手称快。但是对于梯次退票的规定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说是“变相涨价”、也有人认为是“历史倒退”、还有人觉得这是“便民新规”、更有一些“大神”已经支招教大家该如何规避。持“变相涨价”观点的人中不少是“占票族”,他们所奉行的理念就是“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而“梯次退票”新政的推出,无疑刺痛了他们的神经,也触犯了他们的个人利益,因此也直接导致他们缺乏全面冷静地的观察分析问题。其实,一味“炮轰”铁路退票新政根本于事无补,我们应该拭目以待,静观这次新政过后,能否减少“占票”现象,加快车票周转,方便更多旅客出行,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届时,我们再下定论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