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真的很管用
信用惩戒犹如无形大网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老赖”生存空间,迫使其无立身之地,乖乖地自动找法院履行判决,其威力无比。
近年来,西安中院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有效破解“执行难”、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6月16日,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和省法院联合召开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最高院再出重拳打击“老赖”,与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网络全面连接,为攻克执行难问题增添了一大“利器”。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详细]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信用惩戒。[详细]
很多老赖都了解法院执行程序,把钱存进类似支付宝的网络虚拟账户,规避法院执行。与冻结传统银行存款相比,支付宝等网络账户能够进入执行行列,是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拓宽执行渠道,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详细]
信用惩戒犹如无形大网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老赖”生存空间,迫使其无立身之地,乖乖地自动找法院履行判决,其威力无比。
别人借自己的钱不还,没有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权,却借用旁门左道讨债,钱没要回,却累及自家“兄弟”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