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如何维权
根据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包括刷卡记录、网购时的聊天记录等,也可作为解决消费争议的证据。该《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
明知商品是假的去维权,却被一份鉴定报告难住了。在很多日常商品的维权上,销售商、消协及法院都要求由消费者提供鉴定证明,存在厂家鉴定报告不能针对个人出具、难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持、质量检测费用高昂等问题,导致消费者维权陷入无力可发的怪圈。
眼下,网上买东西成了人们的一种消费习惯,各种网购平台层出不穷,就连微信朋友圈里也到处都是各种购物信息。但是,网购维权却因其困难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度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形式,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93600起。相关调查显示,年度网购热点投诉焦点包括: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网络售假等。
商家的真实信息,包括姓名及履行偿付能力等都没有公开,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便无法追究商家的责任。即使消费者提起诉讼,也会因无法确定侵权事实发生地等导致无法起诉。
网购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维权取证很困难,因买卖双方无缔结书面契约,对质量、报酬及售后服务等没有具体约定。许多网上交易还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监管部门受理与查处造成困难。
网购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的金额往往较少,消费者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取证困难,花费成本太高。消费者能得到的赔偿却相对低得多,导致消费者维权往往“得不偿失”。
根据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包括刷卡记录、网购时的聊天记录等,也可作为解决消费争议的证据。该《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
作为举证人,卖家不仅要举出电子载体证据,还要证明证据上的主体是谁,到底是不是对方,是不是自己。电子数据的“变脸”,补足了当前法律维权过程中的短板,实现了证据类别的全覆盖。[详情]
在选择“双11”促销网络购物时,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的促销宣传方式,一定要货比三家,避免商品出现与实际描述不符、质量瑕疵、假冒伪劣等现象,。[详情]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公证类型,能够有效地固定电子证据,从而增强证据的效力,使原本只能在维权过程中作为参考的电子证据成为真正的铁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详情]
大部分消费者由于对商品了解少,只通过图片和文字描述来完成,所以易受到店家描述信息的影响,也会受到那些模棱两可或虚假夸大信息的误导。购买商品前,问清商品的具体信息后再考虑是否购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