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西安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11月26日上午10时,周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朝阳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王朝阳、赵章金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详细】

蓝田法院宣判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又十一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刑,5名被告由于犯罪情节较轻,被免于刑事处罚。【详细】

西安中院公开宣判刘根祥、杨小辉敲诈勒索上诉一案

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根祥有期徒刑二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小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二审维持原判。【详细】

铲除黑恶势力影响 还校园一片晴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天乐伙同他人多次采取胁迫手段,强拿硬要多名中学生财物,破坏学校及周边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详细】

灞桥法院:扫黑除恶公开宣判三起刑事案件

11月29日下午,灞桥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等5人抢劫案、被告人韦某容留、介绍卖淫案进行公开宣判,同时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被告人谭某开设赌场案。【详细】

焦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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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10时

西安中院公开宣判马某某寻衅滋事案[详细]

1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灞桥法院公开宣判雷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详细]

11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西安中院公开宣判刘某某等2人敲诈勒索案[详细]

1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灞桥法院公开宣判韦某某容留卖淫案[详细]


“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

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

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8
2020

“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

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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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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