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至480元
2014年03月27日 11:00
来源:榆林新闻网
今年榆林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继续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由65元提高到80元。同时继续探索实施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救助模式,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这是记者日前从全市卫生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原标题:榆林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至480元 高出全省50元
今年榆林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继续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由65元提高到80元。同时继续探索实施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救助模式,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这是记者日前从全市卫生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去年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3922个
“有了村卫生室,足不出户就可以看病了。”3月26日,家住横山县殿市镇黑石磕村的张大爷说,以前生病了要到20公里外的镇上抓药、输液,自从去年建起村卫生室,看病就医再也不用发愁了。
据了解,2013年,榆林全市24个县级公立医院与48个重点镇卫生院实现一体化管理。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群众看病贵问题初步缓解。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12县区的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任务基本完成,全年共改造建设16所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3922个。
同时,新农合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13年,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53%,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415元,继续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在市级统筹“六统一”、“三机制”基础上,尝试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补偿比提高3个百分点。市内医疗机构实际补偿比例得到较大提高:一级医疗机构由82.8%上升为84.6%,二级医疗机构由69.36%上升为72.48%,三级医疗机构由46.1%上升为51.02%,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到56.87%,受益面扩大到117.76%。
全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卫生改革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协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榆林市卫生局局长惠德存毫不回避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如公立医院改革还没有完全破题,科学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以药养医”尚未破除;新农合市级统筹制度还有待完善,区域人口住院率持续增长,“小病大看”、“过度医疗”现象普遍,基金透支现象严重,控制费用的压力依然较大等。
据介绍,2014年,榆林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15元提高到480元,继续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也由65元提高到80元。同时,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消除基金透支风险,全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建立健全新农合病人转外就医制度,严格转外就医程序,真正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继续探索实施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救助模式,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而在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也要求突破。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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