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费8月起上调170元 榆林未现扎堆报考现象
2014年05月28日 10:05
来源:榆林日报
原标题:驾考费8月起上调170元 榆林未现扎堆报考现象 昨日,记者从榆林市物价局了解到,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8月1日起将调整,汽车类考试费从每人次350元调到520元,上调170元。 汽车类考试
原标题:驾考费8月起上调170元 榆林未现扎堆报考现象
昨日,记者从榆林市物价局了解到,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8月1日起将调整,汽车类考试费从每人次350元调到520元,上调170元。
汽车类考试费上调170元
陕西省目前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因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内容增加,考试方式改变,考试成本增加,重新核定了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
汽车类考试费从每人次350元提高到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从每人次80元调整为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从每人次120元调整为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从每人次150元调整为每人次160元。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从每人次200元调整为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从每人次50元调整为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从每人次70元调整为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不变,仍然为每人次80元。同时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租用社会化考试场地所需费用,应从收取的考试费中列支,不得变相转嫁给参考人员。
新的收费标准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
不合格可免费补考一次
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仍不合格,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的,考试费按相应科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再收费。
机动车驾驶人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被注销,但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的,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收取。对单科考试合格者,其考试成绩保留到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参考人员在预约考试前主动放弃考试的,考试机构退还尚未参考科目的考试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违反道路安全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实际已被取消了机动车驾驶许可,其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属于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驾驶许可考试费。此前传言因为考试费涨价,有些地方出现学员扎堆报考的情况。昨日,记者咨询榆林多家驾校,驾校工作人员称榆林并未出现类似情况。其中一驾校校长认为,这个涨幅不足以影响报考驾校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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