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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放生源地贷款59亿 贫困生上不了学将追责


来源:西部网

陕西省教育厅召开新学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并通报了近年来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原标题:陕西发放生源地贷款59亿 贫困生上不了学将追责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 今天(8月27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新学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并通报了近年来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若把贫困学生拒之门外,要对学校主管领导问责”

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张新民介绍,《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核心内容有五方面:一是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三是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四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五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

张新民强调,新学年即将来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新学年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要有大局意识,不要打自己的小算盘。“若发现哪个高校把任何一个贫困学生拒之门外,要对学校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校园地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重,特别是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新学年为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及早预算安排高校承担的校园地助学贷款7%的风险补偿金,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开展。

开学后,高校要对各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检查“绿色通道”畅通情况。二是高校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三是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情况。四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建立情况。五是“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情况。六是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七是资助政策宣传情况。

107个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全覆盖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双前介绍,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学前教育实行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享受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实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普通高中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职资助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等各项奖助政策。可以说,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体系全覆盖。

据了解,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在全国实现了四个“第一”。在全国第一个实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全覆盖,第一个开展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和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第一个建立高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第一个实行学前一年教育免保教费和贫困家庭儿童补助生活费政策。

我省生源地贷款自2007年以来累计发放99.32万人次,金额59.05亿元,已成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主要形式。

[责任编辑:张安琪]

标签:贷款 贫困生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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