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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情况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一、信用信息应用情况全市发改、财政、药监、水务等部门和县区积极主动应用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查询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社

一、信用信息应用情况

全市发改、财政、药监、水务等部门和县区积极主动应用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查询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采购业务开展中认真做好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是否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和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确保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今年上半年,市财政局没有接到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社会信用体系有关规定的反映,未发生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发改部门深入贯彻执行《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试行) 》(陕发改财金〔2015〕309号)。针对发改系统项目审批、资金申报、行政处罚等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应用及核查工作程序:一是通过统一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对接“信用中国”实现对项目主体信用信息的筛查、申报、调度及监管,定期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审查,确保政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营运安全高效。二是通过中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主体视情况核查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把好项目主体“准入关”(暂未涉及信用报告)。三是通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产生合规行政许可,确保实现共享数据质量、实效、全面三统一。同时,不断强化科室之间信息共享共用,积极推进内部信用核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良性的信用核查共享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药监部门严格落实《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食药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GSP认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开展食药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请省局确认公示,为信用陕西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持。上半年,向信用陕西平台推送许可类信息391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5条,全市暂没有纳入“黑红名单”信息。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认证、诚信考评等工作,及时收集、记录、存储食药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等,建立健全了诚信档案,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结果、药品抽样结果、违法广告发生次数等情况,对信用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中,通过信用陕西综合信息平台,查询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对严重失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不予受理批准。

水务部门以省水利厅建立的招投标企业“红黑名单”为依据,对在黑名单内的施工企业,不允许在商洛境内参与水利工程的招投标。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的结果应用,对信用好的涉水企业要弘扬,对信用不好的企业要坚决抵制。

洛南县综治委员会下发《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对换届期间的“两代表”、“一委员”及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委员等进行资格审查,加强诚信考察力度,资格考察主管部门应向县综治委对候选人失信守法方面的情况征求意见。将案件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文明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对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未落实协助执行义务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2018年,洛南县法院分别对新当选16名“两代一委”候选人(6名党代表、6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进行了审查,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法院共审查候选人1500余人次。

柞水县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鼓励使用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在企业准入、表彰奖励等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信息900余次,以此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日常管理和进行重大决策的依据。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和失信记录机制,把政务守信履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推进个人信用记录的归集整合和共享共用。目前,全县干部诚信档案已全部建立,完成了党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等管理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同时,明确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技术职称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服务、评先评优等领域推广使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结合县情,柞水县突出全域旅游地方特色,持续将市监、旅游、税务等部门作为试点示范行业,将营盘镇和牛背梁景区等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创建示范镇和示范景区,统筹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企业信用评级和结果应用,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重点探索信用建设在社会管理、旅游服务中的综合应用。目前,柞水县营盘镇210家农家乐全部实行了信用评星定级工作,在全县81个村(社区)评选诚信村民270余人,盘龙公司、欧珂公司、旅游公司等10家企业被评为十佳诚信企业。

二、联合奖惩制度落实情况

市信用管理办公室在2016年印发《商洛市重点领域信用建设“黑名单”发布制度》,对“黑名单”的筛选、报送、公示等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在2018年5月24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联合惩戒案例归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函〔2018〕2号)。截止6月底,全市向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守信“红名单”共95人,失信“黑名单”36人。

洛南县在2018年3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把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县法院已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署了《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下落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加强落实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责任人员的联动惩戒。

商南县检察院与电信、移动公司合作,推行“老赖彩铃”工作法,所有老赖都会被强制使用彩铃,提醒老赖亲朋好友慎重与此人交往;清油河镇与县扶贫局、文明办联合开展“脱贫攻坚红黑名单”制度,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欺瞒、谎话连篇等问题严重的贫困户或非贫困户录入黑名单,实行优惠政策一票否决,对积极创业、勤劳致富的贫困户或非贫困户录入红名单,在优惠政策上优先给予倾斜,在全社会积极弘扬文明家园新风尚,持续激发群众增收脱贫内生动力。

三、典型案例

创新案例:

洛南县联社“信用评价+信用贷款”模式成效显著

全省“双基联动”农户建档评级工程实施以来,洛南联社立足自身实际,主动率先作为,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与基层信用社各自优势,紧密合作,对农户和城镇居民开展农户建档评级工作,以农户小额贷款授信评定为切入点,最大限度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效,旨在解决群众“贷款难”、信用社“难贷款”问题。

针对农民搞产业渴望贷款支持,而银行担心贷款清收困难、对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县联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信用社在农村地区点多面广、情况熟、底子清、结算便捷的优势,在全县开展“双基联动”工作,与全县244个行政村(社区)签订了《洛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双基联动”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了基层网点与基层组织的合作目的、方式、内容、职责、权利义务、考核激励等内容,实现质效同管、步伐联动。

县联社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领导小组,逐村逐户对农户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评定工作完成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并留影像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向农户发送《农户评级授信通知书》,确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授信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引导下,坚持银行与村干部联动作业。一是“双评”。双方共同开展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双办”。双方在当地村委建立“双基联动工作站”,定时、定点、定人服务,与农民进行零距离接触,无缝对接。三是“双控”。双方按照协议,通过参与信贷管理活动,共同控制信贷风险,共同清收不良贷款。截止2018年5月底, 县联社在全县243个村(社区)建立了“双基联动”工作站,聘请兼职联络员346名为全县98840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级建档率达到100%,授信总额40.12亿元。

守信激励典型案例:

7月24日,我市举行2018年第二季度“商洛好人”发布会,共发布表彰了6类17名“商洛好人”,交流分享好人事迹,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颁发礼遇卡和奖金,安排部署下阶段好人评选推荐工作。

发布会现场,柞水邮政分公司职工张永贵、市交通设计院副院长冀永安、商州区公厕管理所职工张海英、洛南县城关街办南关社区居民高斌、商洛市隆兴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丁小婷、丹凤县委史志办职工周谦、山阳县城关街办翠屏社区居民林翠喜、镇安县米粮镇丰河村村民解振奇、商南县鸿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有军9位“商洛好人”代表,纷纷结合自己亲身经历,向现场观众讲述了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自强励志的感人事迹,对于弘扬社会正能量,推进文明进程,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都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17名“商洛好人”是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层层推荐和评议的基础上,通过市“商洛好人”评选委员会评定,媒体公示,并征求同级纪检、政法、卫计、信访等部门意见,经市文明委审定后予以发布。本次发布会第一次向“商洛好人”颁发礼遇卡,持礼遇卡者可享受参观我市3A级以上景区免门票,在市级公立医院免挂号费,金融机构VIP服务等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失信联合惩戒案例:

山阳法院与县公安局携手抓“老赖”

日前,山阳法院通过山阳县公安局协助,成功将一名一直躲藏不见的“老赖”抓获并顺利执行结案。 2016年3月,山阳某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龚某签订探(采)矿劳务承包合同,龚某按照合同实施了采矿劳务,后经结算山阳某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欠龚某劳务费25万元,山阳某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给龚某出具了25万元欠条,后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龚某诉诸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案件判决后王某没有按期履行。案件遂被移送执行局,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所开采的矿山已经停工,法人王某一直躲避不见,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申请执行人感到十分焦急。为积极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与山阳县公安局联系,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布控措施,此时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涉嫌诈骗被人报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情况后,决定联合法院共同办案,在传唤王某讯问的同时由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协助法院把案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到山阳县公安局接受讯问后刚出大门,即被执行法官带上警车,对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王某家人得知情况后立即到法院协商案件的履行。经协商,被执行人以其福特猛禽汽车向申请人抵债,申请人同意,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联动执行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本案的顺利执结,既为解决执行案件“人难找”问题探索了新途径,也彰显了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责任编辑: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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