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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包公司员工冒充记者 敲诈勒索357家单位70余万元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重拳整治舆论环境皮包公司员工冒充记者 敲诈勒索357家单位70余万元核心提示一年多时间,假记者李某及其团伙对陕西省内的数百家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轮番骚扰,其中357家单位不堪其扰,将合计70余万元

南警方在彬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中)抓获警方供图

原标题:重拳整治舆论环境

皮包公司员工冒充记者 敲诈勒索357家单位70余万元

核心提示

一年多时间,假记者李某及其团伙对陕西省内的数百家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轮番骚扰,其中357家单位不堪其扰,将合计70余万元所谓的宣传费、广告费汇入到其公司名下。近日,在全面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洛南警方迅速展开收网行动,将这一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归案,快查快审,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28岁的咸阳小伙李某,2017年4月起在西安开起“皮包公司”干上非法勾当。他未经大多数行政企事业单位同意,通过其他广告公司在多家平面媒体上策划刊登了恭贺版面,其后便邮递报纸和税务发票到被刊登单位,堂而皇之以报社名义、记者身份索取款项,行敲诈勒索之实。

局长报案

“被强迫恭贺”不堪其扰

2018年9月底,洛南县公安局接到商洛市公安局关于洛南县某局等被自称《某某保障报》记者敲诈勒索3000元的督办案件,迅即抽调专人对案件展开调查。

洛南县某局局长向警方证实,从2017年10月份起,他接到一个自称是《某某保障报》记者的陌生电话说报纸上已经把贺词刊登出来,要把发票邮递过来给付款。他当时一头雾水,之后不断受到其电话和短信骚扰,甚至是谩骂、恐吓。

“我们单位从来没有收到过关于《某某保障报》刊登贺词的相关信函,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份报纸的存在。”该局长称,为了解真相他要求对方前来面谈,或以短信形式编发姓名、职务和所在的媒体,但对方拒绝,仍不断以报社名义、以记者李某的身份进行催账。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今年3月份他将3000元所谓的恭贺版面款项,汇入其指定的公司账户,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

省内357家单位“被恭贺”

据警方调查,与洛南县某局一样,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份,陕西省内先后有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发生了“被强迫恭贺”的案情。这些单位大多数是在收到报纸和税票后才知自己被上了“恭贺名单”,之后便在以报社名义、记者身份的电话催款中,被迫将款项打到对方的指定账户,其中商州区一家受害单位在向警方提供的一张税务发票上注明了“《西安某报》 上百次电话、几千条短信宣传费!”字样。

“不堪其扰!人家说要以他们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说不给过账就要派记者来找事,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及因何选择隐忍时,被敲诈勒索单位多以对方所处位置的特殊性为由,采取了息事宁人做法。

洛南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刊登类似恭贺版面的报纸除《某某保障报》外,还有《陕西某某报》 《西安某报》 等多家省内外平面媒体,涉及省内357家行政、事业单位,这些单位收到的发票销售方均为西安小天山广告公司。

案件明晰后,洛南警方经过对西安小天山广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调查,自2017年4月至今年10月份,省内先后有35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将合计70余万元的资金汇入该账户。

嫌疑人供述

冒充记者身份只为业务方便

2018年11月上旬,洛南警方快速锁定该犯罪嫌疑团伙,在咸阳彬州警方的紧密配合下,将闻风潜逃的“皮包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抓获。后在其供述下,成功将另外两名团伙成员一举抓获。

到案后,李某供认他和他的西安小天山广告公司,与媒体无任何联系,在《某某保障报》《陕西某某报》《西安某报》等报纸上刊登的“恭贺名单”,是他出少量的媒体版面费,经西安一家与报社有业务往来的广告公司老板马某某之手刊出(马某某已被另案处理)。他冒充记者身份,只是为了方便向这些单位催款。

犯罪嫌疑人史某强与李某是同学关系,今年3月与李某结伙,后成为李某公司的“业务能手”,他还将在外打工的其妻郭某丽接回,成为“专职催款员”。

嫌疑人郭某丽交代,报纸上的恭贺版面刊出后,她负责按照名单催账;李某和她老公史某强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告诉对方说自己是某某报、某某报记者,将报纸上已刊登了贺词的事告诉对方,然后邮递发票和报纸,向催款单位的领导发短信,内容分三步:“某某领导,某某报的宣传费××元,请安排及时办理,时间长了财务过不了账,望理解。”“领导你好!忙什么呢?不接电话是什么意思?”“领导最近忙什么?我们安排几个人开车来接你,你最近工作做得比较好,部门几个领导都想接见你。”如果这些单位领导还没反应,就说些威胁、恐吓的话,最终让这些单位将钱打过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假冒记者身份涉嫌敲诈省内35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获利70多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史某强、郭某丽等人为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

12月6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李某、史某强执行逮捕,嫌疑人郭某丽因有身孕获保释。

记者 张红中 通讯员 李重立

[责任编辑: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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